沈阳机床(000410):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20:46:45 中财网
原标题:沈阳机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6-4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
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8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8月21日9:15至2026年8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主楼A座816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周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48人,代表股份1,118,993,455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4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6人,
代表股份112,761,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66%。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

1.01选举周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670,784股
1.02选举郭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575,059股
1.03选举徐永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627,662股
1.04选举张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4,000,458股
1.05选举吴荣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646,77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选举周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917,781股
1.02选举郭生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822,056股
1.03选举徐永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874,659股
1.04选举张旭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8,247,455股
1.05选举吴荣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893,769股
表决结果:周舟先生、郭生先生、徐永明先生、张旭先生、
吴荣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哈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668,043股
2.02选举吴凤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852,931股
2.03选举李佳宁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03,636,72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哈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915,040股
2.02选举吴凤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8,099,928股
2.03选举李佳宁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17,883,724股
表决结果:哈刚先生、吴凤君先生、李佳宁女士当选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4,968,9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6403%;反对3,179,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1%;弃权844,987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786,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215,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8.2745%;反对3,179,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32%;弃权844,987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6,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3%。

4.《关于制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4.01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7,474,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706%;反对10,426,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17%;弃权1,093,187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04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721,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0612%;反对10,426,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01%;弃权1,093,187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9,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7%。

4.02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7,478,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709%;反对10,406,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99%;弃权1,109,187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057,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725,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0629%;反对10,406,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15%;弃权1,109,187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7,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56%。

4.03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7,615,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832%;反对10,44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1%;弃权936,787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889,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8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862,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1218%;反对10,44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65%;弃权936,787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9,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6%。

4.04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07,434,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9671%;反对10,702,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65%;弃权855,787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813,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7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681,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5.0443%;反对10,702,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88%;弃权855,787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13,0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指派赵银伟、周
童律师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
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并出具了《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
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
意见书》。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决议等公告。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