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信濠光电(301051):对外投资收购股权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20:26:39 中财网
原标题:信濠光电: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6-054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濠光电”)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收购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迪天津”)、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汽车工业”)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滴新能源”“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信濠光电将持有迪滴新能源100%的股权,迪滴新能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尚需经中国境内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部门履行必要的备案批准程序,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确认意见,以及获得确认意见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交易对方尚须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是否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分析及论证,标的公司的经营状况仍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变化、市场竞争及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业绩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收购属于跨界收购,本次交易前,公司尚未积累直接相关的管理经验与核心技术;从未进入该领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进度,以及能否实施有效整合存在不确定性,整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可能会对标的公司乃至公司原有业务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能否通过有效整合保持目标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并购协同效应,亦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收购惠迪天津及比亚迪汽车工业持有的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交易各方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最终交易价格以交易各方协商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迪滴新能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经全体委员一致审议通过,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本事项。

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另行通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惠迪天津及比亚迪汽车工业。转让方基本情况如下:(一)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2座20层2001室-04单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响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6K1098W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二手车经纪;汽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日用产品修理;日用电器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上海大黄蜂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持股
(二)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3001 3007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横坪公路 、 号(一照多址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注册资本:375,765.452367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6年8月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1738553L
经营范围:汽车、电动车及其零配件、汽车模具及其相关附件、汽车电子装置的研发;开发、研究无线通讯技术及系统;销售自产软件;太阳能充电器、充电桩、充电柜、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家庭能源系统产品的研发及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产品);太阳能电池及其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经营及维护;汽车租赁;自有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横坪公路3001号、3007号比亚迪工业园内,面积704,530.64㎡)。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池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选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汽车、电动车、轿车和其他类乘用车、客车及客车底盘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提供售后服务;改装厢式运输车、客车、卧铺客车;生产经营汽车零部件、电动车零部件、车用装饰材料、汽车模具及其相关附件、汽车电子装置(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发动机生产和销售。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的研发、设计、生产经营、维保、租赁;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及设备的设计和生产经营;轨道梁、柱的制造;纯电动卡车(包括微型、轻型、中型、重型电动载货车,二类底盘,电动专用车及其他特殊领域车辆)的生产经营;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上述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停车场经营管理。成品油销售(含润滑油、柴油、汽油等);医疗器械,医疗安全系列产品,工业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等研发、生产、销售;增值电信业务;消毒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卫生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上产品的维修服务;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无船承运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船舶代理;港口理货;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大型物件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6.7866%、BYD(H.K.)CO.,LIMITED持股3.2134%
(三)其他说明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对手方均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对手方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迪滴新能源100%股权,相关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由滴滴出行、比亚迪两大行业头部企业联合合资设立,是双方在新能源合规出行运力领域的运营平台。经过多年区域深耕与规模化扩张,已成长为区域规模领先、合规度高、运营体系成熟的新能源网约车综合运力服务的标杆提供商,在区域合规运力赛道形成稳固的头部卡位优势,行业品牌影响力与市场认可度高。

标的公司搭建了全国化合规经营体系,持有多城市合法有效的特许经营资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自营运营新能源营运合规车辆超15,000台,叠加标准化合规运营,公司形成了持续性、可预测、抗波动的经营性现金流,摆脱中小租赁企业单城、小体量、现金流波动大的经营短板。

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深耕新能源出行运力运营赛道十余年,深度熟悉网约车行业监管政策、平台运营规则、车队精细化管理体系、司机招募留存体系及区域市场拓展逻辑。团队完整经历了行业早期、合规洗牌、精细化运营迭代全周期,具备丰富的风险管控、运力调度、危机处理、属地资源维护经验。同时核心运营团队搭建了标准化的业务SOP运营体系,能够支撑公司万台级运力、多城市并行的规模化运营,是标的公司持续稳健经营、规模化扩张的核心人力与管理壁垒。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响
3、注册资本:119,561.63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5年9月16日
5、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联社区北环大道11008号豪方天际广场写字楼2306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新能源电动出租车企业投资,汽车销售及相;
关售后服务;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租赁及运营计算机信息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策划;企业管理服务;业务流程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许可经营项目:城市出租车经营。

7、历史沿革
(1)2015年9月,标的公司设立
2015年,比亚迪汽车工业与滴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滴商业服务”)签署《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比亚迪汽车工业持股60%,滴滴商业服务持股40%,出资在标的公司设立之日起十年内缴足。2015年9月16日,标的公司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

2015年11月13日,滴滴商业服务完成人民币4,0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

2015年11月16日,比亚迪汽车工业完成人民币6,0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实缴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滴滴商业服务有限公司4,000.004,000.0040.0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6,000.006,000.0060.00
合计10,000.0010,000.00100.00
(2)2016年3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 3 28
年 月 日,标的公司出具《变更决定》,说明经股东会决议同意
滴滴商业服务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40%股权以人民币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惠迪天津。同日,滴滴商业服务与惠迪天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滴滴商业服务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40%股权以人民币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惠迪天津,该《股权转让协议》经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见证,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同日,惠迪天津与比亚迪汽车工业签署修订后的《深圳市迪2016 3 31
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章程》。 年 月 日,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4,000.004,000.0040.0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6,000.006,000.0060.00
合计10,000.0010,000.00100.00
(3)2017年1月,第一次增资
2016年12月30日,标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4,000万元。同日,比亚迪汽车工业与惠迪天津签署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7年1月16日,前述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银行回单,2016年10月28日,惠迪天津完成人民币1,6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2016年10月31日,比亚迪汽车工业完成人民币2,4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5,600.005,600.0040.0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8,400.008,400.0060.00
合计14,000.0014,000.00100.00
4 2018 4
() 年 月,第二次增资及股权比例调整
2018年4月23日,标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4,000万元,并将股权结构由惠迪天津持股40%、比亚迪汽车工业持股60%变更为惠迪天津持股60%、比亚迪汽车工业持股40%。同日,标的公司作出章程修正案。同日,前述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7年12月25日,惠迪天津完成人民币2,52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比亚迪汽车工业完成人民币3,78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2018年3月13日,惠迪天津完成人民币13,06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2018年3月14日,比亚迪汽车工业完成人民币1,94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2018年4月27日,惠迪天津完成人民币5,22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比亚迪汽车工业完成人民币3,48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本次增资及上述注册资本实缴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6,400.0026,400.0060.0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17,600.0017,600.0040.00
合计44,000.0044,000.00100.00
(5)2018年7月,第三次增资
2018年7月5日,标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4,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8,200万元。同日,标的公司作出章程修正案。

同日,前述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8年6月4日,惠迪天津完成人民币8,52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2018年6月6日,比亚迪汽车工业完成人民币5,68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

本次增资及前述注册资本实缴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34,920.0034,920.0060.0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3,280.0023,280.0040.00
合计58,200.0058,200.00100.00
(6)2018年12月,第四次增资
2018年12月10日,标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8,2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5,977万元。同日,标的公司作出章程修正案。

2018年12月14日,前述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8年10月23日,惠迪天津完成人民币1,186.2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比亚迪汽车工业完成人民币790.8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2018年11月1日,惠迪天津完成人民币15,48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比亚迪汽车工业完成人民币10,32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51,586.2051,586.2060.0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34,390.8034,390.8040.00
合计85,977.0085,977.00100.00
(7)2019年4月,第五次增资
2018年12月15日,标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5,977万元增加至人民币91,561.63万元。同日,标的公司作出章程修正案。

2019年2月1日,惠迪天津完成人民币3,350.708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比亚迪汽车工业完成人民币2,233.852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

2019年4月28日,前述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及前述注册资本实缴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54,936.9854,936.9860.0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36,624.6536,624.6540.00
合计91,561.6391,561.63100.00
(8)2019年5月,第六次增资
2019年,标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1,561.63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19,561.63万元。2019年5月8日,标的公司作出章程修正案。同日,前述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9年3月6日,惠迪天津完成人民币16,8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比亚迪汽车工业完成人民币11,2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

本次增资及前述注册资本实缴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71,736.9871,736.9860.0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47,824.6547,824.6540.00
合计119,561.63119,561.63100.00
(9)2019年7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9年3月11日,标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比亚迪汽车工业以人民币35,868.49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迪滴新能源30%的股权转让给深圳迈特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特峰”),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比亚迪汽车工业与迈特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比亚迪汽车工业以人民币35,868.49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迪滴新能源30%的股权转让给迈特峰。

2019年7月2日,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71,736.9871,736.9860.0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11,956.1611,956.1610.00
深圳迈特峰投资有限公司35,868.4935,868.4930.00
合计119,561.63119,561.63100.00
(10)2021年5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1年5月31日,标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迈特峰以人民币
35,868.49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迪滴新能源30%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宏达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同”),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迈特峰与宏达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迈特峰以人民币35,868.49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迪滴新能源30%的股权转让给宏达同。同日,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71,736.9871,736.9860.0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11,956.1611,956.1610.00
深圳市宏达同实业有限公司35,868.4935,868.4930.00
合计119,561.63119,561.63100.00
(11)2023年9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3年5月25日,标的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宏达同将其持有的迪滴新能源30%的股权以人民币38,958.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比亚迪汽车工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宏达同与比亚迪汽车工业已就该股权转让事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宏达同将其持有的迪滴新能源30%的股权以人民币38,958.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比亚迪汽车工业。2023年9月6日,前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71,736.9871,736.9860.00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47,824.6547,824.6540.00
合计119,561.63119,561.63100.00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经工商登记在册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71,736.97860%
2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47,824.65240%
合计119,561.63100%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迪滴新能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6年4月30日(经审计)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061,570,195.281,021,415,824.16
负债总额245,683,174.36225,796,514.63
应收款项总额(含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18,745,929.7328,528,028.3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3,792,340.421,302,340.42
净资产815,887,020.92795,619,309.53
项目2026年1-4月2025年度
营业收入136,743,044.99547,080,316.54
营业利润-981,829.67188,354,142.89
净利润20,267,711.39192,102,574.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63,130,474.49142,135,480.66
注:上表数据是合并数据。

2025
以上标的公司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湘能卓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1-4月财务数据已经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三)评估情况及定价依据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质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6)第SZV1022号)。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选取收益法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05,938.82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2,414.5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03,524.27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5,339.83万元,减值额为8,184.44万元,减值率为7.91%。

以上述评估值作为基础,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收购迪滴新能源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

(四)资产权益受限情况
1、购买资产为标的公司股权,目前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标的公司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2、标的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的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亦不涉及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条款的其他标的公司文件。

本次购买系取得标的公司100%控制权,标的公司现有股东作为转让方将与上市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且标的公司将就本次股权转让作出全部股东一致通过的股东会决议,本次购买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100%的控制权。

3
、标的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情形;标的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资金往来具备真实的商业背景且已规范清理;本次交易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变相为交易对手方提供财务资助或新增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四、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转让方):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二(转让方):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甲方一”“甲方二”合称“甲方”或“转让方”,“乙方”或称“受让方”,“丙方”或称“目标公司”,“甲方”“乙方”合称“双方”,“甲方一”“甲方二”“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鉴于:
1.甲方一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之一,持有目标公司60%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71,736.978万元)。

2.甲方二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之一,持有目标公司40%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47,824.652万元)。

3.目标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2015年9月16日合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561.63万元,转让方均已实缴全部注册资本。

4.甲方一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6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甲方二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0%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拟转让的前述目标公司合计100%股权。

股权转让:
1、根据本协议约定,转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股权,受让方亦同意购买甲方一持有的目标公司60%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71,736.978万元)、甲方二持有的目标公司40%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47,824.652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前,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持股比例
甲方一71,736.97860%
甲方二47,824.65240%
合计119,561.63100%
本次股权转让后,转让方将不持有任何目标公司股权,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出资额(人民币/万元)持股比例
乙方119,561.63100%
3、各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目标公司股权包括该等股权所对应的目标公司所有权益,转让方为合法权利人,该目标公司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留置或其他担保物权,不存在优先购买权、回购权或其他第三方请求权,亦不存在查封、冻结、代持信托等权属瑕疵或任何诉讼、仲裁等权利负担和/或争议纠纷。

转让价款:
1、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价款
(1)转让方与受让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目标公司100%股权的转让总价款拟为人民币9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亿伍仟万元),该股权转让价款为含税价。

其他条款:
过渡期安排与交割、各方保证与承诺、保密条款、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附则。上述条款由于交易各方尚在讨论协商,尚未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协议条款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后续,公司将依照制度规定,及时披露收购进展情况。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继续留任,交易各方就核心人员服务期限、竞业限制作出约定。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交易对方不存在股份锁定期。标的公司原有员工劳动关系保持延续。上市公司取得标的控制权后,将改组标的公司董事会,实施并表管理。除上述安排外,本次交易无其他附加安排。

六、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业务层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市公司在夯实现有主业基本盘的基础上,进一步补齐公司新能源资产运营这一既定第二增长曲线的业务链条,充实相关业务板块实力,强化该赛道的竞争优势。依托标的已有的技术、客户与经营体系,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增强整体抗周期能力。但新能源资产运营板块的发展成效,受后续整合进度、行业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财务层面:本次交易对价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方式支付。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货币资金将有所减少,同时新增并购贷款,公司资产总额、负债规模将相应上升。若标的公司经营保持稳健,有望为上市公司贡献新增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上市公司已落实初步融资安排,具备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资金能力,但并购贷款后续还本付息将对公司未来现金流形成一定压力。

3、公司治理层面: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标的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落实集团化内控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资金使用的合规管理。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其他风险:本次收购后,上市公司存在业务整合、团队管理、行业周期波动等方面风险。公司将加强投后管理,积极推进各项整合工作,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经中国境内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部门履行必要的备案批准程序,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确认意见,以及获得确认意见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交易对方尚须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是否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协同各方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交流,以期顺利推动和完成本次交易,后续还需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满足相关条件后交割。

2、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虽经公司多角度充分分析及论证,但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仍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变化、市场竞争及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业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能否实施有效整合,以及对标的公司的整合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整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可能会对标的公司乃至公司原有业务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经营规划、管理架构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统筹规划,加强管理,最大程度降低整合风险。目前,本次股权收购尚未最终完成,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5、拟签署的《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6、《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7、《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1-4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8、《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9、《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之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10、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