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002478):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20:21:34 中财网
原标题:常宝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26-022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及本人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曹坚先生、韩巧林先生、陈松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提名居荷凤女士、唐震女士、田开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居荷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事项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均将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6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选举董事相关议案之日起,任期为3年,其中独立董事任期满足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的规定。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3、目前,独立董事候选人居荷凤女士、唐震女士、田开友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4、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换届事项相关议案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5、本次董事会换届工作完成后,苏旭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戴正春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苏旭平先生、戴正春先生在董事会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1)曹坚:男,1964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宝钢集团常州钢铁厂设备科和热轧车间管理人员、企管办副主任、财务科副科长、营销部经理,常州宝钢钢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3年6月10日后曾任常州宝钢钢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后任江苏常宝钢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起先后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州常宝精特钢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常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州常宝精特钢管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董事。

曹坚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票220,717,280股,为公司法人股东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韩巧林:男,1971年5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宝钢集团常州钢铁厂三改办秘书、党办秘书,常州宝钢钢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江苏常宝钢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人事总监、人事总监兼人力资源部经理、副总经理。2007年起先后担任本公司总经办主任,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兼任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常州常宝精特钢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担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常州常宝精特钢管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常宝钢管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嘉兴愈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韩巧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巧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114,240股。韩巧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陈松林:男,198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2006年起先后担任常宝钢管点检员,常宝普莱森设备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管加工分厂厂长、副总监、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江苏常宝钢管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常宝普莱森钢管有限公司监事。

陈松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松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50,000股。陈松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
(1)居荷凤:女,1962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居荷凤女士先后在常州开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任主任会计师、常州开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任事务所所长。居荷凤女士截至目前兼任南方通信控股有限公司(01617)独立董事职务。

居荷凤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居荷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居荷凤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唐震:女,1976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河海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战略管理与跨国经营、战略领导力。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江苏省企业国际化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江苏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会副会长,老挝国家工商联投资顾问,中国MBA发展论坛“双创金牌导师”。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题、国家社科基金面上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水利部公益性行业基金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及企业战略管理咨询项目十余项。在国内外发表SSCI、SCI、CSSCI、新华文摘转载、人大复印转载等论文50余篇,出版多部著作。唐震女士截至目前兼任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600128)独立董事职务。

唐震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唐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唐震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田开友:男,1975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常州大学财税法学研究所所长。兼任江苏省法学会金融法学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

田开友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田开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田开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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