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冀东装备(000856):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6-24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公司的对外担保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盾石建筑工 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唐山分行”)于2026年8月20日在河北省唐山市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盾石建筑”)在中信银行唐山分行办理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退款)保函、质量保函等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 对0票,弃权0票(详见2026年3月26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详见2026年4月23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1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后至本公告日,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年4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公司为子 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计划总额人民币7.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4.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2.7亿元)。 2026年6月8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盾石建筑在该银行办理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函或该银行认可的其他授信业务种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详见2026年6月10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20)。 2026年7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盾石建筑在中行唐山分行办理的短期贷款、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包括开立国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出口押汇、信用证项下出口贴现、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及其他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业务)、保函(包括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各种国际、国内保函业务)、资金业务及其它授 (详见2026年7月23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22)。 截至本公告日,2026年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担保2亿元(为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2亿元),剩余可用担 保额度5.5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亿元,其中:为资 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余额2亿元,对资产负 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余额0亿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担保被担保方盾石建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基本 情况详见2026年3月26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7。 2.本次担保进展涉及的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保证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4.债务人: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6.保证期间: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保函授信额度协议》项 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保证范围: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保函授信额度协议》 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8.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董事会意见 1.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 金,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整体提升。 2.被担保企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对本次担 保的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 未对外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担保总余额为2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26%;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 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 担保金额为0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元。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唐山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