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300580):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6-043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董事长曹余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 0 0 表决结果:同意票 票,反对票 票,弃权票 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留住骨干人员,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地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战略规划的实现,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实现股东权益价值最大化,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及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时相关处理事宜; (8)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股票权益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五)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号公司陆藕东路厂区4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 2026 ()关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有关召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