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医疗(300003):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6-063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现场出席或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7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9月7日、8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7号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在2026年9月8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7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220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登记后请拨打电话对所发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0120734 传真:010-80120776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7号楼,证券部 邮编:102200 邮箱:zqb@lepumedical.com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附件二: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结束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三: 参加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03”,投票简称为“乐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0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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