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688300):联瑞新材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9:06:58 中财网
原标题:联瑞新材:联瑞新材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转债代码:118064 转债简称:联瑞转债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2026年8月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务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30分钟向会务组进行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会议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7)。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31日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6号)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31日
至2026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202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提出202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464,390,538.5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1,469,190股,以此计算拟合计转增72,440,757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至313,909,947股。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股本结构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议案二: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1,469,190股,以此计算拟合计转增72,440,757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1,469,190元变更为人民币313,909,947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41,469,190股变更为313,909,947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对《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146.9190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390.9947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146.9190万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1,390.9947万股,均为普通股。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同时调整《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止。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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