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正弦电气(68839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9:06:52 中财网
原标题:正弦电气: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95 公司简称:正弦电气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弦电气688395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邹敏陈亭
电话0755-862673960755-86267396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70 区润坊路5号润智研发中心1栋8F803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70 区润坊路5号润智研发中心1栋 8F803
电子信箱zoumin@sinee.cnchentinga@sinee.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1,018,818,180.96988,749,924.05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91,726,005.96782,031,438.211.2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257,388,098.93219,905,004.0917.05
利润总额27,124,736.9423,530,931.9915.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82,157.3521,875,875.2515.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21,230,782.8018,480,594.7814.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99,758.411,774,283.85-517.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92.84增加0.3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0.251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90.2516.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8.258.08增加0.17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80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 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包含转融 通借出股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股 份数量 
涂从欢境内自然人31.8227,551,280000
张晓光境内自然人18.9316,395,200000
何畏境内自然人6.235,391,120000
熊礼文境内自然人2.131,842,000000
UBS AG其他1.251,082,504000
宁波鑫智驱远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1.03890,000000
J.P.Morgan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其他0.80695,103000
邹敏境内自然人0.72623,400000
贺有良境内自然人0.64550,178000
桂叶敏境内自然人0.5850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控制人涂从欢先生持有宁 波鑫智驱远2.92%的出资额,并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 人,宁波鑫智驱远成为其一致行动人; 2、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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