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30089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9:01:39 中财网
原标题:惠云钛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91 证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6-053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钟镇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1)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00,844,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43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08,440股,其中回购专户中库存股2,641,684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7,366,756股,下同。)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47,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3%。

(2)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2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3%。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2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3%。

(3)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 案 编 码提案名称表决分 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决 结 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 例 
1.00关于可转 债募投项 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 议案总表决 情况201,472,17299.8534%295,7000.1466%00%00%通 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574,50084.1889%295,70015.8111%00%00% 
2.00关于修订 《公司章 程》及提 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 理公司工 商备案事 项的议案总表决 情况201,480,67299.8577%281,7000.1396%5,5000.0027%00%通 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583,00084.6434%281,70015.0626%5,5000.2941%00% 
3.00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修订《股 东会议事 规则》总表决 情况201,475,57299.8551%286,8000.1421%5,5000.0027%00%通 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577,90084.3707%286,80015.3353%5,5000.2941%00% 
3.02修订《董 事会议事 规则》总表决 情况201,481,67299.8582%280,7000.1391%5,5000.0027%00%通 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584,00084.6968%280,70015.0091%5,5000.2941%00% 
3.03修订《信 息披露事 务管理制 度》总表决 情况201,475,57299.8551%286,8000.1421%5,5000.0027%00%通 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577,90084.3707%286,80015.3353%5,5000.2941%00% 
上述提案2.00,提案3.01、3.02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冯成亮、陈扩民
(三)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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