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飞鹿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一)总裁范国栋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飞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股份、股权激励解禁股份等。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数量不超过198,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总裁范国栋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总裁范国栋先生不存在已披露的持股意向。 8、总裁范国栋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韩驭安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的股份、股权激励解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数量不超过43,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韩驭安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韩驭安先生不存在已披露的持股意向。 8、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韩驭安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易佳丽女士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的股份、股权激励解禁股份等。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数量不超过5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易佳丽女士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易佳丽女士不存在已披露的持股意向。 8、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易佳丽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副总裁陈足意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解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本次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7、副总裁陈足意先生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副总裁陈足意先生不存在已披露的持股意向。 8、副总裁陈足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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