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云网(002306):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基本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湖南航空工业局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案由,向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株洲法院”)起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郑州云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云网”)、郑州云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保全金额为2,000万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经济损失等,并停止侵权行为。 二、案件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株洲法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1、郑州云网、公司在判决作出之日起停止侵权行为;2、郑州云网、公司赔偿湖南航空工业局经济损失180万元;3、驳回湖南航空工业局的其他诉讼请求。 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前期已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1.公司与宏成嘉美(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成嘉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对公司与宏成嘉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情况进行披露,该案件涉及金额47.85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宏成嘉美达成《民事调解书》,公司支付31.95万元。 2.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先导”)诉讼案件进展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披露了《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无锡先导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对中科高邮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中科高邮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案号为(2024)苏0214民诉前调8767号,涉案金额1,248.72万元。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了《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由于本案《购销合同书》的效力认定与其他案件存在关联性,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撤诉裁定书》,无锡先导撤回起诉。 3.中科高邮与无锡江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松科技”)诉讼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江松科技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对中科高邮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中科高邮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案号为(2024)苏0214民诉前调6996号,涉案金额1,403.37万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了《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由于本案《购销合同书》的效力认定与其他案件存在关联性,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撤诉裁定书》,江松科技撤回起诉。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湖南航空工业局侵害商标权纠纷诉讼事项,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计提相关预计负债,具体影响金额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撤诉裁定书》; 2.《民事判决书》; 3.《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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