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能源(600617):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17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3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武先生提议,于2026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武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转让山西晋西北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2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6-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李晓武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