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600075):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7:01:43 中财网
原标题:新疆天业: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600075 2026-060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20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加网络视频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强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并通过《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并通过全面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运营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和自律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4.审议并通过全面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公司董事及管理层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5.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备案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备案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备案制度》修订对照表。

6.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7.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对照表。

8.审议并通过修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强化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上述第3、4、5、6、7、8项议案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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