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打退市“预防针”的举措值得肯定

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5:05:22 中财网
  日前,上海证监局、辽宁证监局先后通报了卓然股份、萃华珠宝案件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两地方证监局均表示,相关上市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监管部门此前打退市“预防针”,一般会出现在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此次在通报中即提及,个人以为值得肯定。

  卓然股份与萃华珠宝分别在今年的5月7日、2月10日公告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一个不到三个月,一个不到半年的时间,监管部门就通报案件进展情况。相对于此往,监管部门查处案件的速度并不慢,这也与其“从严从快从重”的监管执法主基调一脉相承。

  根据沪深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退市的门槛并不低。从两地方证监局的情况通报看,两上市公司某些年度的年报或涉嫌财务造假,而“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表述,个人以为其财务造假的性质恶劣,且情节严重。

  近些年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呈多发且愈演愈烈的态势,每年都有相关案例披露已经作出最好的诠释。而且,上市公司实施财务造假的时间跨度越来越长,造假金额也不断刷新纪录。这不仅对市场监管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也严重波及到市场公平与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维护。

  在对两上市公司的立案调查还没有全面定性之前,监管部门提前通报相关情况,个中其实也是值得关注的。一是提前让市场“获知”两公司立案的查处情况。涉嫌财务造假,特别是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表述,市场其实能够预知到最终的后果是什么了,只是没有明确地说出来而已。

  二是为市场投资者敲响警钟。自公告收到立案告知书后,两公司股价跌幅巨大,卓然股份股份跌幅近七成,萃华珠宝跌幅更是超过八成五,其投资者的损失是巨大的。此次通报后,投资者如果盲目进场抄底或抢反弹,背后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三是市场监管需要注重事前防范、事中预警和事后惩罚。此次两地方证监局提前通报案件查处情况,也标志着证券监管理念开始从传统的“事后惩罚”向“事中预警”的转变。实际上,无论是事中预警还是事后惩罚,都不是最终的目的。做好事前防范,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让市场主体“不想违规、不敢违规、不能违规”,才能真正体现出市场监管的智慧。

  此次两地方证监局提前对两公司退市打“预防针”的举措,无疑是值得今后推广的。不过,打造市场主体“不想违规、不敢违规、不能违规”的生态显然更为重要。即使两公司最后真的退市了,也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也只不过退市公司增加了两家而已。但如果当前的市场生态不改变,即使今后会有更多的“预防针”出现,其威慑力也将是有限的。

  个人以为,打造“不想违规、不敢违规、不能违规”的市场生态,可从两个方面着手。以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为例。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虽然每年退市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退市方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但由于制度建设本身存在缺陷,客观上离“应退尽退”还存在不少距离。这一点,只有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来弥补。

  另一方面,市场监管上,要树立“财务造假即退市”的监管理念。从近些年来的案例看,并非所有实施了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都会强制退市,个中漏网之鱼大量存在。这既不公平,也会助长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基于此,个人建议,上市公司主动实施财务造假的,无论金额大小、时间长短,一经发现,立即启动强制退市程序。如此,其效果会比提前打退市“预防针”强得多。
  .....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