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正案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于2026年8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一章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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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确保
董事会秘书有效地行使职权、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促进和保障
董事会秘书积极履行职责,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
责权限,确保董事会秘书有效地行使职权、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推动提高公
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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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细则。 |
|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公司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票及其衍生品变动
管理事务。
…… |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名。董事会秘书为是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董事会秘书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公司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
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票及其衍生品变动管理事
务。
……
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任其他职务
的,应当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职务的职责,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董事会秘书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公司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
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票及其衍生品变动管理事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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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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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
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
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
诚地履行职责;
……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
1.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
……
4.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满;
5.被深圳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
满;
……
7.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备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
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
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
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
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
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已
经长期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
的,可以认为具备“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相关的工作经验”;
(二)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
行职责;
……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
1.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
4.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5.被深圳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
7.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
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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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可授权一名代表,在其不
能履行其职权时,代其行使职权。公司应当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
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
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
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
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
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
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
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
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可授权一名代表,在其不能履
行其职权时,代其行使职权。公司应当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
书离职被解聘或者辞职后三六个月内聘任董事会
秘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
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
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
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
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
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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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
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
责。……
董事会秘书的授权代表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
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
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
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
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
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
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
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
时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
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包括符合本 | 第六条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
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公
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为董
事会秘书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董事会秘书的授权代表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
董事会秘书工作。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
责提供便利条件,制定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
核、披露程序,将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嵌入公司
日常经营管理流程,确保董事会秘书及时、准确、
全面地获取信息。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和公司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应当支持、
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知悉公司经营、财务等方
面出现的重大事件、已披露事项进展等的,应当
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履行报告义务并通知董事会秘
书,根据董事会秘书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不
得拒绝、阻碍或者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
为,董事会秘书应当建议董事会及时披露。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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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则任职条件、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
……
(三)……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
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
后的资料。 | 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
相关文件、资料,并或者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
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对相关事项作出说
明。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
和严重阻挠时,应当及时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
应当协调相关方配合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
会秘书仍然受到不当妨碍或者阻挠的,可以直接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提
供受到不当妨碍或者阻挠的证据。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
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
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包括符合本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职务、工
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
……
(三)……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
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
料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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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公司法规、证券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
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四)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
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五)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或者《公 |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公司法规、证券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应当保守公司
秘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行为。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停止履
职并辞去职务,董事会秘书未提出辞职的,董事
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
内解聘董事会秘书后应当立即召开会议决定是否
将其解聘: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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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章程》,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六)……
…… |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四)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满。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五)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
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产生重
大影响的;
(五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或者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给
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产生重大
影响的;
(七)不具备本细则第三条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八)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禁
止任职情形;
(九)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六十)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认
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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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的职权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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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履行如下职责:
……
(三)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作,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建立
畅通的沟通机制,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
信息沟通; |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
行如下职责:
……
(三)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
沟通机制,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协
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投
资者、董事、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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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
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
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
字。……
(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和组织
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包括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
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
完整性,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
信息披露有关规定,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
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
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六)……
(七)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制订保
密措施。……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
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
况,……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八)……
(九)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
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帮助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股票上市协
议对其设定的责任,协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督促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
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十)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作出决议时,及时提出异议,如董事会坚 | 维持联络渠道的畅通;
(四)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
会会议,参加列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参加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
字。……
(五)负责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并维护制度的有效执行,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包括组织制定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
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
完整性,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
息披露有关规定,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
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预期,持
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按照规定办理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负责暂缓、豁免
披露信息的登记、保管和报送工作。董事会秘书
发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运行存在缺陷或
者问题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出整改建
议;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无法
按时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者未按规定履行重大事
项审议程序等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董事会秘书按照《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规定向董事会及其专门
委员会提出建议但未被采纳的,应当及时向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六)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秘负责
组织和协调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工作,督促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部门按时
提供定期报告有关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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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作出上述决议,应当把情况记载在会议纪录
上,并将该会议纪录马上提交公司全体董
事。……
……
(十一)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
理事务等,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十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 汇总形成定期报告草案。定期报告草案编制完成
后,董事会秘书应当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会议,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核。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秘书应当建议董事长
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并披露。
董事会秘书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关注定期报告出
现的财务数据异常、经营与业务事项异常、编制
与发布程序异常等重大异常情形,并及时开展核
实;发现问题的,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整改建
议。
及时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信息,并报告
董事会,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临时报告,
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董事长、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应当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应当保证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不
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
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
(六七)……
(七八)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制订保
密措施,组织制订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维护制度
的有效执行,按照规定登记、保管和报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
注与公司相关的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并主
动求证真实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并
提出澄清等符合规定的处理建议,……发现可能
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
(八九)……
(九十)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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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帮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协助前述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对其
设定的责任,协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了
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督促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在知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
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
即如实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董事会秘书发现公司的公司章程、组织机构设置
和职权分配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的,应当向董事会报告,提出整改的建
议;
(十一)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确保独立董事
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
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
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十二)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作出决议时,及时提出异议,如董事会坚持作
出上述决议,应当把情况记载在会议纪记录上,
并将该会议纪记录马上提交公司全体董事。……
(十一三)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
理事务等,管理公司股东名册,每季度核实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情况,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十二四)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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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汇集属于董事会职
权范围内的事项,出现需要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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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
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应当建
议副董事长召集;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
召集职责的,应当建议其他董事按规定推举一名
董事召集。
董事会召开会议的,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公司章
程规定的时限提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资料
送达全体董事。应当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发现程序瑕疵等影响董事会决
议效力情形的,应当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记录,确保会议记
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提醒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
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
名;
(二)会议主持人及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
(三)每位董事的发言情况;
(四)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
(五)公司章程规定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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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汇集属于股东会职
权范围内的事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
秘书应当及时建议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作出
是否召开股东会会议的决议:
(一)公司需要召开年度股东会会议的;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
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
(四)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的;
(五)其他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股东会会议,确保会议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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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议召开股
东会会议的,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规定发出会议
通知,会议通知应当包括时间、地点、议题等内
容。董事会决议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的,董事会秘
书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组织披露。董事会决议不召
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但审计委员会决议召集或者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的,董事会秘书应当配
合。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的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
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
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者
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姓
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表决结
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及相应的答复或说
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记载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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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发现重大问题或线
索的,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并通报董事
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问题或者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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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章董事会秘书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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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
义务,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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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
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董事会秘书在需要
把部分职责交与他人行使时,必须经董事会同意,
并确保所委托的职责得到依法执行,一旦发生违
法行为,董事会秘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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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履职定期评价及
责任追究机制,设定与其职责相匹配的考核评价
标准,发现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的,对其进行
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更换董事会秘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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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主体违反监管
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等监管措
施或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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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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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五条如本细则未尽事宜或本细则内容与日
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或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新颁
发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
新修订的《公司章程》执行,并应及时修订本细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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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第九十六条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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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
效。 |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时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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