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连科技(30163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631 证券简称:壹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8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下午15:00。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通讯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1号会议室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田王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32,464,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6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1,841,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8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622,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6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637,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1人,代表股份622,3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63%。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选举的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2,384,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5%;反对79,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7,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877%;反对79,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5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1%。 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2.00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应选人数为非独立董事5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拥有的选举票数。 2.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田王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32,381,884股,其中中小股东554,919股,表决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田奔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32,381,984股,其中中小股东555,019股,表决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卓祥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32,382,084股,其中中小股东555,119股,表决通过。 2.0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范伟雄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32,382,184股,其中中小股东555,219股,表决通过。 2.0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贺映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32,382,284股,其中中小股东555,319股,表决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3.00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应选人数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拥有的选举票数。 3.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晓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32,381,877股,其中中小股东554,912股,表决通过。 3.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邓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32,381,980股,其中中小股东555,015股,表决通过。 3.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柯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32,330,077股,其中中小股东503,112股,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张乐律师、邓诗琪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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