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宝色股份: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参与了陕西宝钛通达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钛通达”)关于能源项目冷凝器设备的采购并成功中标,中标金额为人民币815万元。公司拟与宝钛通达签署该中标项目的相关合同。 由于宝钛通达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宝钛通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6年8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薛凯、陈战乾、刘鸿彦、邝栋、郑博龙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陕西宝钛通达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五路123号秦创原软科中心B栋4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宝钛通达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与宝钛通达同受宝钛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3、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6年6月30日,宝钛通达总资产2005.14万元,净资产1923.58万元,2026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76.42万元。 4、履约能力分析: 宝钛通达成立于2026年2月,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宝钛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询,宝钛通达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买方:陕西宝钛通达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1、交易标的:冷凝器设备 2、合同金额:815万元人民币 3、交付时间:2027年4月11日(其中部分支架备件于2026年11月交货)4、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预付款、材料款、进度款、发货款付款比例进行分期付款。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通过公平市场竞争方式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因中标关联方设备采购项目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业务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通过公平市场竞争方式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项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宝钛通达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因中标关联方设备采购项目与其签署合同发生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通过公平市场竞争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鉴于上述原因,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因中标关联方设备采购项目与其签署合同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通过公平市场竞争方式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鉴于上述原因,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拟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中标通知书》; 5、《产品订购合同》。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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