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浙富控股(002266):对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暨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8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暨 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兰溪自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之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本次调剂担保额度概述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5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担保及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4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30,000万元,担保总额度合计530,000万元,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的测算,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及5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担保及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及《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为满足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自立”)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未超过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将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全资子公司辽宁申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申联”)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调剂至兰溪自立,本次调剂完成后,辽宁申联可使用的担保额度由50,000万元调整至45,000万元,兰溪自立可使用的担保额度由80,000万元调整至85,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130,000万元保持不变,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82,5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亿贰仟伍佰万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4,000.00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兰溪自立的担保余额为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兰溪自立的担保余额为82,5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500.00万元。 兰溪自立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对其提供担保之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兰溪自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经核查,兰溪自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4、担保金额:82,5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亿贰仟伍佰万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121,064.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6%;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85,699.08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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