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英诺激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方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红粹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85,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28,6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57,3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2026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12月9日)。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红粹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合伙企业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且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减持比例要求。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合伙企业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减持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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