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国晟科技(603778):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8月20日 18:51:42 中财网
原标题:国晟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70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是否在前期预 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3,000万元9,145.81万元不适用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 源有限公司1,005.52万元及违约金2,896.00万元不适用
新疆国晟企诚新能 源有限公司372.51万元及违约金4,000.00万元不适用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3,935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43,944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41.35%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能源”)拟向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濉溪农商行”)申请借款3,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景睿科”)与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徽国晟新能源的股东,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安徽国晟新能源拟与抚州安通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州安通”)签署《保证合同》,为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晟世安”)应向抚州安通支付的货款1,005.52万元及对应的违约金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为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国晟企诚”)应向抚州安通支付的货款372.51万元及对应的违约金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乾景睿科为安徽国晟新能源在安徽濉溪农商行申请的3,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安徽国晟新能源为江苏国晟世安应向抚州安通支付的货款1,005.52万元及对应的违约金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以及为新疆国晟企诚应向抚州安通支付的货款372.51万元及对应的违约金等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 人类型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类 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 持股51%91340604MA8NN8704N
法人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 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乾景睿科 持股51%91320305MA7KFHK62E
法人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 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新疆 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 公司持股78.48%91652824MACXD69623

被担保 人名称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2026年 3月 31日/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 12月 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 额负债总 额资产净 额营业 收入净利 润资产总 额负债总 额资产净 额营业收 入净利润
安徽国晟 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 司84,909.2063,559.6421,349.566,516.4 3-540.9891,697.7069,812.1821,885.5267,226.84-8,222.22
江苏国晟 世安新能 源有限公 司102,998.0086,316.9016,681.102,488.8 6-1,743.77103,090.5 484,687.5518,402.9920,380.36-15,868.21
新疆国晟 企诚新能 源有限公 司35,232.9520,677.5214,555.43123.41-367.6535,962.2921,051.0514,911.238,132.26-2,849.3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授信担保
1、保证人: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安徽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被保证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6、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7、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债务担保
1、保证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债权人:抚州安通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3、被保证人: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国晟企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金额:江苏国晟世安应支付的货款1,005.52万元及对应的违约金等费用;新疆国晟企诚应支付的货款372.51万元及对应的违约金等费用。

6、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7、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安徽国晟新能源、江苏国晟世安、新疆国晟企诚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长远发展,缓解子公司的债务压力。安徽国晟新能源、江苏国晟世安、新疆国晟企诚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江苏国晟世安、新疆国晟企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故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944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35%;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3,935万元。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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