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脉科技(603042):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证券代码:603042 证券简称:华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所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形成以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新增2026年度与关联方日常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公司预计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求所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联董事胥爱民先生回避表决,最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新增与关联方内蒙古亨通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发生不超过25,24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胥爱民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上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26年前,公司所需光纤预制棒均由江苏亨通光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供应。自2026年起,光纤预制棒供应紧缺,为保障公司供应链稳定,更大程度满足光纤生产原材料需求,公司决定增加对内蒙古亨通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光纤预制棒的采购量。 2026年1-6月,公司已向内蒙古亨通光学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光纤预制棒968.52万元。公司判断下半年光纤预制棒供应仍紧缺,公司光纤预制棒采购规模较大,故将内蒙古亨通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予以单独列示并另外新增额度25,000万元。本次新增系在原有交易框架下扩充供货主体,不涉及原有供应商退出,不改变光纤预制棒品质标准及与公司产线的交付衔接,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风险。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内蒙古亨通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振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1MABT16E472 成立日期:2022年7月5日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88号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2、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建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608296911W 成立日期:1993年6月5日 注册资本:246673.465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88号 主营业务:光纤光缆、电力电缆,特种通信线缆、光纤预制棒、光纤拉丝、电源材料及附件、光缆金具或铁附件、电子元器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光器件及传感、通信设备、光纤传感、水声、物联网器件等; 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723.62亿元,净资产317.80亿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68.55亿元,净利润26.80亿元。(数据来源于亨通光电公告) 3、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振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7344236439 成立日期:2002年2月1日 注册资本:8,8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亨通路100号 主营业务:生产单模、多模及特种光纤、光电器件,销售自产产品。 4、江苏亨通光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振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MFKT93Y 成立日期:2016年2月29日 注册资本:259,029.04000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古塘路以南 主营业务: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光学器件研发、生产、销售等;5、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沈卫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73912549T 成立日期:2008年3月28日 注册资本:6,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88号(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内) 主营业务:钢塑复合带、铝塑复合带、护套料、电缆盘具生产销售;通信电缆、通信设备及配件销售; 6、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崔根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138285715E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20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苏吴江七都镇心田湾 主营业务: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7、浙江东通光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尹纪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MA28C6JF3L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8日 注册资本:3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强园东路2299号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等;8、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胥爱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1351200266 成立日期:1993年3月29日 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临麒路86号1幢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制造、加工、销售; 财务状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32,731.13万元,净资产10,427.75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11,149.92万元,净利润452.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胥爱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UTYCM31 成立日期:2018年1月2日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丰泽路66号 主营业务: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通信信息产品的半导体设计、开发、销售及售后服务等; 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2,762.40万元,净资产-7,649.98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155.7万元,净利润-51.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华脉光电30%股份,出于谨慎性考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现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因涉及子公司众多,公司根据业务发生频次、发生金额,将亨通光电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导新材料有限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亨通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孙公司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单独予以列示。 2、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系亨通光电控股股东,出于谨慎性考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3、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东通”)持有华脉光电30%股份,出于谨慎性考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4、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胥爱民先生持有华脉产业集团7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将南京华脉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5、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胥爱民先生持有华脉汽车部件69%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将南京华脉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以上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为采购原材料(商品)、销售商品及房屋设备租赁等业务,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租赁等业务。双方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允定价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协商一致、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该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且该等交易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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