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合晶微(68882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期权激励计划》上市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期权激励计划》上市 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适用法律法规”)、《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SJSemiconductorCorporation)经第十次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5年3月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第五次修订和重述的2014年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期权激励计划》”),对本激励计划上市后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行权的578名激励对象符合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达到考核目标,前述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达到考核目标,公司及前述激励对象未发生期权激励计划及执行条款规定的禁止事项。因此,前述激励对象的相关期权的上市后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578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对应可行权数量共47,465,090份。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盛合晶微半导体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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