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科新材(30081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19日 20:19:22 中财网
原标题:铂科新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7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77人,代表股份206,241,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7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89,689,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1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2人,代表股份16,551,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85%。

6、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2人,代表股份17,766,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214,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2人,代表股份16,551,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85%。

7、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 码提案名 称表决分 类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结 果
   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股数 (股)比例 
1.01回购股 份的目 的总表决 情况206,22 2,07599.990 4%11,1100.0054 %8,6000.0042 %0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7,746 ,93199.889 1%11,1100.0625 %8,6000.0484 %00%通过
1.02回购股 份符合 相关条 件总表决 情况206,22 0,97599.989 9%11,1100.0054 %9,7000.0047 %0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7,745 ,83199.882 9%11,1100.0625 %9,7000.0546 %00%通过
1.03回购股 份的方 式、价 格区间总表决 情况206,22 0,97599.989 9%11,1100.0054 %9,7000.0047 %0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7,745 ,83199.882 9%11,1100.0625 %9,7000.0546 %00%通过
1.04回购股 份的种 类、用 途、数 量、占 公司总 股本的总表决 情况206,19 4,96199.977 3%27,1100.0131 %19,7140.0096 %0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7,719 ,81799.736 4%27,1100.1526 %19,7140.1110 %00%通过
 比例及 拟用于 回购的 资金总 额          
1.05回购股 份的资 金来源总表决 情况206,17 9,16699.969 6%41,1100.0199 %21,5090.0104 %0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7,704 ,02299.647 5%41,1100.2314 %21,5090.1211 %00%通过
1.06回购股 份的实 施期限总表决 情况206,21 5,77599.987 4%19,1100.0093 %6,9000.0033 %0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7,740 ,63199.853 6%19,1100.1076 %6,9000.0388 %00%通过
1.07回购股 份后依 法注销 或转让 的相关 安排, 以及防 范侵害 债权人 利益的 相关安 排总表决 情况206,21 1,46199.985 3%11,4100.0055 %18,9140.0092 %0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 决情况17,736 ,31799.829 3%11,4100.0642 %18,9140.1065 %00%通过
1.08回购股 份方案 相关事 宜的具 体授权总表决 情况206,21 1,76199.985 4%11,1100.0054 %18,9140.0092 %00%通过
  其中, 中小股 东的表17,736 ,61799.831 0%11,1100.0625 %18,9140.1065 %00%通过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曹倩、郑晓欣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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