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明阳智能(601615):对外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7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MYSEKoreaCo.,Ltd.(以下简称“韩国明阳”)与韩国公司UNISON和POSCOE&CCo.,Ltd.(以下简称“POSCOE&C”)就韩国Gochang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项目”)拟签署《三方协议》,根据协议内容,鉴于UNISON与POSCOE&C已组成一个非法人联合体,共同承建本次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韩国明阳作为总包方UNISON的分包商,另行签署《分包协议》,约定由韩国明阳承担本次项目风机机组、中央监控系统供货、机组组装技术指导、现场设备调试等核心工作。 根据POSCOE&C统一履约风控准入要求,韩国明阳拟为UNISON开立总额32,764,710,000韩元的见索即付履约备用信用证,折合人民币约为15,607.45万元,POSCOE&C为本次履约备用信用证唯一受益人。本次担保项下全部赔付责任,仅限定因韩国明阳自身在《分包协议》项下设备供货、技术服务违约产生的相关债务,不包括UNISON在自身工作范围对应的履约风险,韩国明阳有权就任何应由UNISON承担的付款向UNISON追偿。 保证期限自履约备用信用证开具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备用信用证到期日、且《分包协议》项下韩国明阳全部设备履约及质保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本次担保由本次项目业主的大股东D&ICorporationCo.,Ltd.(以下简称“D&I”)向韩国明阳提供反担保,即(1)若UNISON未履行或因任何原因无法履行担保债务时,则担保人D&I保证承担韩国明阳由此产生的任何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金及其他赔偿;(2)担保人D&I同意并承诺向韩国明阳提供本次项目的项目公司股份/股权的第二顺位质押。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韩国明阳就分包韩国Gochang海上风电项目,为UNISON开具履约备用信用证,担保范围仅限定因韩国明阳自身违反《分包协议》项下设备供货、技术服务等相关义务而产生的债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32,764,710,000韩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5,607.45万元。 保证期限自履约备用信用证开具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备用信用证到期日、且《分包协议》项下韩国明阳全部设备履约及质保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由本次项目业主的大股东方D&I向韩国明阳提供,即(1)若UNISON未履行或因任何原因无法履行担保债务时,则担保人D&I保证承担韩国明阳由此产生的任何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金及其他赔偿;(2)担保人D&I同意并承诺向韩国明阳提供本次项目的项目公司股份/股权的第二顺位质押。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韩国明阳的项目推进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国际化战略布局。本次担保已设置反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的情形,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项目总包方UNISON提供担保,是基于合理的商业合作背景,有助于韩国明阳的项目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国际化战略布局;对外担保范围限定在韩国明阳分包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并通过设置反担保,控制整体风险,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375,896.25万元(已剔除到期或结清贷款后解除的担保额度,且不包括尚未触发担保责任的履约担保涉及的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4.28%;根据日常营运需求及项目建设情况,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8,913.58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94%。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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