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00214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002142)目录 材料一:关于选举史庭军先生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 材料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3材料三: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4材料四:关于发行资本债券的议案.............................................................7材料一:关于选举史庭军先生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史庭军先生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史庭军先生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史庭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待正 式履职后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现提请股东会选举史庭军先生为公司董事。史庭军先生的任职 资格尚需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核准,其任期自任职 资格获核准之日起开始计算。 附件:史庭军先生简历 附件: 史庭军先生简历 史庭军,男,1970年1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 济师,会计师。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史庭军先生历任宁波海洋渔业总公司、宁波市轻工业局、宁波市轻 工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副处长,宁波市经济委员会企业处副处长, 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处长、处长、党工委委员、副主 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2020年4月至2023年2月曾任公司董事。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史庭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 求。 材料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26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65.62亿元。 公司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2026年度中期股息。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以总股本6,603,590,792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4元(含税),总额共计26.41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比例为15.95%。 材料三: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以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 订明细详见议案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根据监管机构 及有关部门的意见或要求,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的审批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等各项有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核 准后生效。 附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明细
关于发行资本债券的议案 为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夯实资本基础,提高抵御风险和服务实 体经济的能力,公司拟在取得股东会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下,适时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及/或二级资本债券(以上两类债券 以下统称为“资本债券”),用以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及/或二 级资本,具体授权方案如下: 一、资本债券发行规划 (一)工具类型:包括带减记条款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以 及带减记条款的二级资本债券,且该等资本债券需符合《商业银行 资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发行规模:总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0亿元。 (三)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发行市场:境内债券市场。 2、债券期限:与公司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3、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 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4、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四)二级资本债券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发行市场:境内债券市场。 2、债券期限:不少于5年。 3、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 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4、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二级资本。 二、授权事项 为稳妥推进资本债券的发行工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 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 要求,在前文所述人民币600亿元发行规模内,办理资本债券发行 的所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监管机构报批,确定发行条款、 发行批次、各批次规模、发行时间等相关事宜,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兑付、赎回、减记(如有)等所有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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