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300757):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6-043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公司产能不足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手方信息及合同具体细节为商业秘密,履行披露义务可能会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本次交易对手方信息及合同具体细节进行豁免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即一家于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I的子公司在2026年8月19日签订单笔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约为1,620.65万美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1.09亿元),系量产化耦合设备及相关服务订单,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11.50%,达到公司自愿披露日常重大经营合同的披露标准。 现将合同以列表方式汇总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公司情况 公司I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ficonTECServiceGmbH(以下简称“ficonTEC”)及其子公司在2023年、2024年、2025年1-4月期间尚未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2023年、2024年、2025年1-4月ficonTEC及其子公司与公司I及其子公司发生的类似交易不纳入公司信息披露范围。 自ficonTEC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披露的单笔金额为1,620.65万美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1.09亿元)的订单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公司I及其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金额约为1,446.17万美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0.97亿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对手方公司I在纳斯达克上市,公司I及其子公司资信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公司I的子公司在2026年8月19日签署的单笔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约为1,620.65万美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1.09亿元),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公司与公司I的子公司在2026年8月19日签署的单笔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约为1,620.65万美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1.09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11.50%,如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其次,本次交易合同标的为适用于光通讯激光泵源模块技术路线核心环节的量产化耦合设备及服务,该设备具备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一方面,该全自动化量产设备在助力客户降低人力成本的同时有效提升产能;另一方面,能帮助客户有效保障产品良率,提升其生产效率。本次合同涉及金额重大,体现了客户对公司的高度认可与信赖,有助于进一步夯实客户关系,预计将发挥重要示范效应并将显著提升公司整体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最后,上述合同的履行还将有助于公司持续提升在高精度耦合设备前沿领域的技术水平,巩固领先市场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四、风险提示 公司和上述交易对手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公司产能不足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交易双方签订的日常经营合同。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