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30007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19日 18:41:35 中财网
原标题:碧水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6-048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6年8月4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8月19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7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343,770,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283,701,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71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60,068,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江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公安县碧水源环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339,080,5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反对票4,487,2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3%;弃权票202,3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55,378,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2.19%;反对票4,487,261股;弃权票202,300股。

2.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木垒县科发再生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339,235,2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反对票4,393,6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3%;弃权票141,2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55,533,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2.45%;反对票4,393,661股;弃权票141,200股。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1,334,474,0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反对票8,351,2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62%;弃权票944,800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50,772,1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84.52%;反对票8,351,261股;弃权票944,8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融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王玉林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融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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