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三峡水利(60011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原标题:三峡水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的回复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 1-58 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 回复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 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 利公司”或“公司”、“本公司”)转来的关于对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 证公函[2026]1262号)奉悉,本所作为三峡水利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机构,现就问询函中需要审计机构发表意见相关事项核查意见如下: [2026]0011008362 大华核字 号 [2026]0011008362 大华核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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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公司与北京丹青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丹青唐山分公司”)先后于 2021年、2022年开展业务合作,共计签署 8份买卖合同,销售合同标的为苗木及建材,供货给唐山无动力乐园、雄安新区造林等工程,供应链公司拟通过与丹青唐山分公司开展相应业务参与唐山、雄安新区大建设项目中,为后期公司综合能源业务进入雄安新区发展创造契机。公司及供应链公司与丹青唐山分公司无关联关系。 2021年 9月至 2022年 10月期间,双方先后签订 8份买卖合同,供应链公司取得了丹青唐山分公司签署的《送货单》,双方据此办理结算并签署结算单。截至 2022年 10月,供应链公司累计确认不含税交易金额 12,410.21万元,其中 4份合同已于上述期间内完成回款,剩余 4份合同尚未收回的货款为 6,505.54万元,合同约定自甲方(丹青唐山分公司)审核完发票之日起 3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故截至 2022年末,该货款处于账期内,且双方沟通顺畅,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25.28万元。 2023年,经供应链公司多次催告后,丹青唐山分公司于 1月支付 20.00万元的货款,尚欠货款 6,485.54万元。丹青唐山分公司于 2023年 7月出具了《还款计划》,承诺分期偿还剩余款项,但并未按照计划支付。公司判断该款项的回收风险有所增加,基于谨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客户实际偿付能力,审慎估计该笔债权回收可能性约为 80%,对期末账款余额按 2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至 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6,485.54万元,坏账准备余额 1,297.11万元。 2024年,随着供应链公司对丹青唐山分公司款项催收工作推进,丹青唐山分公司下游合作单位北京翔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以下简称“翔达唐山分公司”)、北京翔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达公司”)、翔达公司股东[2026]0011008362 大华核字 号 [2026]0011008362 大华核字 号
大华核字 号 公司拟通过供应链公司与其开展农产品贸易作为切入点,寻求电动重卡、农光互补、屋顶光伏、综合储能等业务合作。 第一,物流运输环节创造电动重卡的规模化应用场景。东方嘉粮以大米等农产品为依托,涉及农批城、冷链仓库、物流等业务布局。农产品从产地到农批城、从仓储到终端配送,具有运量稳定、路线固定、频次较高的特点,是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的最佳场景。 第二,农批城与仓储环节创造屋顶光伏与储能的承载空间。农批城及仓库拥有大面积的屋顶资源,实现“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直接降低其运营用电成本。 配合配置储能系统,白天存储富余光伏电力或谷段低价电力,在用电高峰时释放,实现削峰填谷。储能系统还可作为冷链仓储、活鲜暂养等关键设备的应急电源,确保不间断运行。 第三,借助东方嘉粮的农产品贸易向上游种植基地延伸,可在种植基地推行农光互补模式,拓展发展新能源业务。 公司及供应链公司与东方嘉粮公司无关联关系。2022年 3月,供应链公司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约定合同为框架合同,交付产品主要为大米、小米,东方嘉粮公司根据需求向供应链公司发出订单,由供应链公司根据订单供货,东方嘉粮公司收货检验合格后向供应链公司出具《收货确认单》,并于《收货确认单》签署后 60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供应链公司 2022年根据订单供货,累计含税交易额为 25,341.06万元,当年累计回款 19,364.93万元。截至 2022年末,东方嘉粮公司尚欠货款 5,976.13万元,东方嘉粮公司未按约定回款,公司评估该笔债权可能存在回收风险,按照 10%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余额为 597.61万元。 2023年 3月,因东方嘉粮公司未按约偿付剩余款项,供应链公司依法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 2023年 10月判决供应链公司胜诉。诉讼执行阶段,供应链公司对东方嘉粮公司名下 3套房产申请了诉讼保全,为轮候冻结状态,其中一处房产附带 15年长期租约,合计租金约 2,500.00万元,公司申请冻结该项房产租金收益。2023年收到回款 683.98万元,截至 2023年末,东方嘉粮[2026]0011008362 大华核字 号 [2026]0011008362 大华核字 号
大华核字 号 重庆两江城市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江城电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两江城电公司与三五美国摩(重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五美国摩公司”)无关联关系。 2019年,两江城电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与三五美国摩公司签订《中国摩三期、四期(娱乐综合体项目)开闭所及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合同》承接电力工程业务,合同总金额 6,916.00万元,承包范围为中国摩(重庆)项目三期、四期(娱乐综合体项目)开闭所及高低压配电工程供货、安装施工,涵盖 I55/02地块配电工程,包含红外线施工、1#-3#开闭所及燃气发电机电缆敷设(含燃气发电机计量柜供应及安装)、9个变配电房,4个发电机房与配电室母线敷设(不含柴油发电机采购安装和柴发低压开关柜采购)。 合同约定总工期 182日历天,计划 2019年 9月 25日开工至 2020年 3月 15日竣工(实际开工日期以三五美国摩公司和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如延迟开工,竣工日期顺延)。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模式,除税率税金变化、实际工作内容变化、分部综合单价调整等情况之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付款结算条款约定:由两江城电公司提交付款申请,经监理和三五美国摩公司审核确认后,提供 9%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签订后 1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总额的 25%;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江北区供电分公司通电前,付款资料审核完成后 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额的 90%;通电后提交竣工资料并完成结算,1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97%,余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 本工程于 2019年 10月正式开工,但受新冠疫情及总包单位未及时移交施工作业面影响,开工后至 2020年 7月期间,两江城电公司仅完成供电方案审核,未实施现场施工作业。2019年 11月至 2020年 7月,两江城电公司分次收到合同总额的 25%工程款。分包项目实际施工期间为 2020年 8月至 2021年 7月,累计完成总工程量约 80%。 2021年 8月,因业主原因项目未能如期通电,后续三五美国摩公司出现资金困难,项目停工。2022年,两江城电公司提起诉讼;2023年 5月取得生效判决,法院确认公司就案涉工程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23年末,结合[2026]0011008362 大华核字 号 [2026]0011008362 大华核字 号
大华核字 号 业园(三期)-供配电工程》合同,合同金额 1,134.61万元。合同付款条款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天内,发包人(福建永泰公司)向承包人(电建公司)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 80%;移交完整工程竣工资料后 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 85%;完成结算审核后 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 97%;缺陷责任期满后 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公司及电建公司与福建永泰公司无关联关系。 电建公司于 2023年 3月进场施工,2023年 10月通过邮政快递向福建永泰公司送达《竣工结算书》《工程竣工验收表》《配电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移交表》复印件,相关资料于当月完成签收。 2023年末,福建永泰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且工商信息显示其为被执行人,电建公司遂通过诉讼方式保全债权。2023年 12月,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判决电建公司胜诉。根据经开区提供的资料,各法院对福建永泰公司执行或保全总金额是 5,576.65万元,电建公司执行顺位在第 8位,1至 7位执行款项合计 2,741.4万元。年末,公司基于判决及上述分配顺序初步判断,福建永泰公司在经开区建发司的债权能够覆盖电建公司的债权。 2024年末,公司获悉存在案外人名下可纳入执行范围的应收工程款,电建公司拟积极争取该部分财产用于清偿债权。同时结合公开信息,福建永泰公司涉诉案件较多、持续处于被执行人状态,综合研判债权风险,审慎评估该笔债权可回收比例为 50%,对该应收账款单项按 50%计提坏账准备,期末坏账准备余额 474.70万元。 2025年 9月,项目经初步审核,对应债权金额调整为 1,110.59万元。2025年末,结合诉讼保全、司法执行推进实际情况,同时参考福建永泰公司大量涉诉、被执行的公开信息,公司审慎判断该笔债权的回收可能性降至 0%,对期末余额按 100%计提坏账准备,期末坏账准备余额 1,110.59万元。 截至 2026年 6月末,期后无回款。2026年 6月 8日,项目完成结算财评审计,并于 2026年 8月 5日再次开庭确认:约 3,990万元执行款已汇入法院保全账户。 [2026]0011008362 大华核字 号 [2026]0011008362 大华核字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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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在应收账款下降的情形下坏账准备计提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公司将采取的催收措施 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期初有所下降,但坏账准备余额较期初增加,主要原因:(1)单项计提方面:基于对东方嘉粮公司、丹青园林公司经营状况及偿债能力的重新评估,公司审慎判断上述款项预计无法全额收回,故将其坏账计提比例分别由 80%、50%提高至 100%,相应增加坏账准备 3,391.32万元。 该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要求,反映了相关信用风险已显著恶化的客观事实。变动具体原因详见本[2026]0011008362 大华核字 号 问题(1)回复。(2)账龄组合方面:尽管应收账款总额下降,但受个别大额客户回款进度不及预期的影响,账龄在 2-5年的应收账款规模有所增加。由于较长账龄区间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更高,导致按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较期初增加1,194.46万元。该变动与公司既定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具有合理性。 综上,本次坏账准备增加是基于个别客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及账龄结构变化所作出的审慎会计估计,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亦真实反映了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现状。 针对上述风险客户,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以下催收措施:(1)重庆三磊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已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并办理产品质押,同时调整其付款周期,坚持按日催缴电费,强化日常回款管控;(2)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据判决结果决定后续法律措施;(3)重庆腾泰矿业有限公司:已办理产品质押,质押额 3,319万元足以覆盖现有欠款,后续将继续推进催收工作,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4)其他客户:公司按照正常的对账节奏,每月进行对账及催收,稳步推进款项回收,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 (三)结合上述对应客户的财务状况、实际债务偿付能力、以前年度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近三年回款情况等说明公司以前年度对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并就应收账款可回收性充分提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公司上述客户近三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和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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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提比例为 。随着上述部分客户信用风险的持续增加,公司在 年及2025年及时识别并动态调整了减值估计,逐步将相关客户的计提比例提升至全额或接近全额,计提比例分别提升至 23.63%和 32.10%。公司整体计提合理、充分。 尽管公司已按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但应收账款可回收性仍面临以下风险,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1)部分客户回款停滞风险:丹青园林公司、东方嘉粮公司、包钢股份公司期后回款为零或极低,虽已全额计提坏账,但若后续催收或司法程序无法有效推进,将形成实际资产损失。 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2)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回款不确定性:期后暂无回款,主要系最终结算审核尚未完成,后续回款时间及金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1、核查程序 (1)了解并测试了公司与应收账款管理、客户信用评级、坏账准备计提审批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 (2)获取了北京丹青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分公司、东方嘉粮(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三五美国摩(重庆)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四家客户的销售合同、验收单据、发票、回款凭证及催收记录,核实交易背景、交易时间、交易金额及债权真实性。 (3)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查查等公开渠道,查询上述客户的工商登记信息、股权结构、涉诉情况、失信被执行信息,核实其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4)向公司销售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人访谈了解上述客户的经营状况变化、偿付能力恶化过程、本年度还款进展及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 5 ()就上述单项计提客户的涉诉进展、执行情况、破产重整或清算可能性、债权回收前景等事项查阅了相关业务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获取并复核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测算过程,包括账龄划分的准确性、迁徙率及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方法;对比分析了各年度间计提比例的变化情况,评估公司是否根据信用风险变化及时进行了动态调整;检查主要客户近三年的年度回款情况,分析客户信用风险变化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7)分析 202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下降但坏账准备余额同比上升的原因,逐项拆解单项计提增加额及组合计提增加额的构成,评价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及充分性。 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8)获取了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可回收性的书面声明,并就重大信用风险客户的减值处理与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2、核查结论 经核查: (1)北京丹青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分公司、东方嘉粮(北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三五美国摩(重庆)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泰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四家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债权系基于真实交易形成。上述四家客户在报告期内出现不同程度的沟通不畅、经营停滞、涉诉增多、偿付能力严重恶化等减值迹象,部分客户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进入破产程序。公司根据客户信用风险的变化对应收账款采取单项计提坏账,减值迹象识别依据充分,计提比例大幅提升具有合理性。 (2)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重庆市科尔科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其他主要债务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坏账准备计提为根据公司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增加主要受个别大额客户回款进度不及预期,应收账款账龄拉长所致。 (3)202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下降而坏账准备余额同比上升,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客户根据客户信用风险变化对其应收账款采取单项计提,导致单项计提额大幅增加;二是长账龄应收账款占比上升,计提比例提高。公司已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制定了分类催收措施,包括非诉催收、诉讼保全、结算推动等,相关安排在当前情况下是恰当的。 (4)各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基于当时可获得的重要客户及重大应收款项的信息及应收款项的账龄情况计提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随着相关客户信用风险显著变化,公司在各报告期依据可获取的最新信息及时进行了动态调整。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问题:关于商誉。截至2025年末,公司商誉29.4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1.7%,主要为2020年并购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责任公司所形成。公司将商誉分为聚龙电力、乌江实业电力、贸易锰业、长兴电力四个资产组组合,2025年末商誉余额分别为18.63亿元、10.82亿元、0.78亿元和0.4亿元。2024年,公司对贸易锰业业务资产组组合计提商誉减值0.39亿元,2025年对贸易锰业业务资产组、长兴电力经营性资产组合分别计提0.4亿元,合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0.79亿元,除此之外前期未对前述商誉计提减值。 请公司补充披露:(1)最近三年公司对各资产组组合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步骤和详细计算过程,结合行业现状、未来行业发展趋势,说明具体指标选取情况、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包括预测期间、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期利润率、稳定期利润率、自由现金流、折现率等,并对三年的参数和指标进行对比,说明差异及原因;(2)2024年及2025年商誉减值测试报告显示,锰业贸易业务资产组组合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从2024年20.64%降至为0,预测期利润率却从6.84%增长至11.21%,稳定期利润率从5.91%增长至13.13%,折现率从12.08%变为12.61%,预测期间也从2025-2045年变为2026-2030年,各项指标均变化较大。 请结合锰业贸易业务资产组的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说明前期减值测试中的业绩预测与实际经营结果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具体原因,说明2024-2025年商誉减值测试报告中各项参数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前期减值测试相关盈利预测是否审慎客观,是否存在商誉减值计提不充分、不及时的情形。请评估机构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说明对商誉减值计提及时性、准确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 公司回复: (一)最近三年公司对各资产组组合商誉减值测试具体步骤和详细计算过程,结合行业现状、未来行业发展趋势,说明具体指标选取情况、选取依据及合理性,包括预测期间、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期利润率、稳定期利润率、自由现金流、折现率等,并对三年的参数和指标进行对比,说明差异及原因。 公司在做商誉资产组划分时,根据业务性质的不同,将资产组划分为聚龙电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一般情况下,应当与前期采用的评估方法保持一致。 结合前期评估方法,估计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首先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方法。当测算结果表明评估对象没有减值,则停止测试。如果测算结果表明评估对象存在减值,则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资料收集的情况,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性,采用恰当的评估方法估算评估对象的公允价值,进行估算评估对象在处置方式下的可收回金额。 2024年度经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测算,锰业贸易业务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2025年度经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测算,锰业贸易业务资产组组合及长兴电力工程业务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按照相关准则,应考虑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估算可收回金额。虽然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可以采用成本法计算但因商誉无法单独计量,故本次不适合采用成本法评估;同时,难以寻找到资产组所在地活跃市场或者有利市场与委估资产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案例信息,不适合采用市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于市场参与者角度采用收益法评估,其结果会显著高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收益法评估结果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相近而失去意义;故 20242025 年度及 年度减值测试在无法满足各种估值技术适用的前提条件或其估算公允价值结果不可靠的情况下,仅采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估算结果作为评估对象可收回金额。 报告期商誉减值测试均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预测期税前自由现金流量为基础,采用税前折现率折现,得出评估对象可收回金额。计算模型为: t A A i t?1 P? ? ? i t (1?r) (r?g)(1?r) i?1 式中: P-评估对象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t-预测前段收益年限; A-预测前段第i年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i A -未来第t+1年预期现金流量; t+1 r-折现率 i-折现计算期(年); g-永续增长率。 (1)现金流口径 税前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为: 税前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折旧和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2)折现率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折现率选取所得税前加权平均资本。 其计算公式如下: WACCBT=WACC/(1-T) WACC=E/(D+E)×Re+D/(D+E)×Rd×(1-T) 其中D:债务的市场价值; E:股权市值; Re:权益资本成本; 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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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减值测试主要参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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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电力资产组组合商誉减值测试,各年度减值测试中预测期间情况如下: (2)营业收入增长率对比分析 1)近三年对比 从三年减值测试情况来看,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 6.48%、4.52%、7.11%,2024年度减值测试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较 2023年有一定下降,2025年度减值测试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较 2024年度有较大上升。其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①2024年度减值测试时,基于对个别低毛利用户经营需求的研判,公司预计该部分用户收入将于 2026年起出现收缩。受此因素影响,2025年至 2029年间预测期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相应有所下调。 ②2025年度减值测试时,基于相关政府规划文件及已受理的新增大用户用电申请,公司审慎地将该部分确定性增量负荷纳入预测模型,导致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上升。 2)合理性分析 ①行业发展趋势 电力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支柱产业,其发展态势与国民经济运行息息相关,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2026》以及新闻发布会内容,202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达 10.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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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业务进行剥离,保留其电力板块业务。考虑到广西能源近期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故将其剔除。 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历史营业收入的年复合增长率情况,其历史年复合增长-1.21% 35.89% 10.51% 率在 至 区间。历史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的平均值为 ,中位 数为 7.20%。而公司电力板块总体的历史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 4.34%。公司电力板块具体包括乌江电力、聚龙电力、万州电力,因乌江电力受下游用户产业环保政策影响,区域内部分产业关停导致历史售电收入基数阶段性下滑,故公司电力板块的历史年复合增长率较行业平均水平偏低。 聚龙电力资产组组合收入增长主要依赖于传统配售电业务,与部分上市公司业务结构存在差异,故历史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低于行业平均值及中位数,但在行业复合增长率范围内,其估值参数选取合理。 3 ()营业利润对比分析 1 )对比分析 从三年减值情况来看,近三年预测期平均营业利润率分别为 5.30%、5.75%、6.29% 5.12% 5.90% 6.41% 2024 2025 ;稳定期利润率分别为 、 、 。 年和 年度减值测试 的预测期营业利润率有所上升主要有以下原因: ①公司外购电占比较高,公司外购电单价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外购电单价的2024 下降幅度高于售电均价的下降幅度,购售电价差整体呈上升趋势,故导致2025 2023 年、 年度减值测试的预测期利润率较 年有所上升。 ②2025年度减值测试中考虑新增大用户对收入和利润的影响,预测期内新增2023 2024 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历史年度营业利润率情况,其营业利润率在 0.4%至 42%区间。行业历史营业利润率的平均值在 8.63%至 13.29%区间,中位数在 6.64%至8.71%区间。三峡水利历史营业利润率平均在 7.4%左右。聚龙电力资产组组合预测期平均营业利润率在 5.30%-6.29%之间,因聚龙电力自发电上网电量占整体购电量的比重较低,且其盈利主要依赖于规模较大的外购电配售业务,与自发电占比较高的部分上市公司业务结构存在差异,故营业利润率低于上市公司营业利润率平均水平,其估值参数选取合理。 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大华核字[2026]0011008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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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减值测试主要参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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