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30123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237 证券简称:和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8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16号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和强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974,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4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9,2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2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14,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74,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14,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45%。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曹鑫阳、杨君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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