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盐井神(60329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盐井神”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苏盐井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5年11月26日,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2025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0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6年2月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普通股173,410,404股,其中江苏苏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盐资产”)认购9,730,250股,其他13名发行对象认购163,680,154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6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苏盐资产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除苏盐资产外其他13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数量为163,680,154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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