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002688):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72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河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制药”)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促进金河制药长远稳健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控制的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河建安”)拟向金河制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借款期限1年,以金河制药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年利率根据金河建安融资平均成本确定为不超过3.50%。公司及金河制药无需向金河建安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026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东晓先生、李福忠先生、王志军先生和路漫漫先生均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金河建安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东晓先生和实际控制人路牡丹女士控制的企业,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志军先生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之子,实际控制人、董事路漫漫先生为路牡丹女士之弟,董事李福忠先生担任金河建安董事,因此与金河建安构成关联关系。金河制药接受金河建安提供的借款构成关联交易,该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借款实际发生时,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内蒙古金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新坪路8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07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有军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1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土木工民工程、承揽承包建筑房屋、装璜,市政工程施工。一般经营项目:无 王东晓先生持有金河建安 82%的股权,路牡丹女士持有金河建安 18%的股权。金河建安实际控制人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金河建安成立于2002年7月11日,注册资本2,070万元,金河建安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建筑安装施工业务,运行状况良好。经查询,金河建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河建安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东晓先生和实际控制人路牡丹女士控制的企业,实际控制人、董事王志军先生为王东晓先生和路牡丹女士之子,实际控制人、董事路漫漫先生为路牡丹女士之弟,董事李福忠先生担任金河建安董事,因此与金河建安构成关联关系。 4、金河建安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金河建安向金河制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借款期限1年,以金河制药实际借款之日起计算,年利率根据金河建安融资平均成本确定为不超过3.50%。公司及金河制药无需向金河建安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金河建安对金河制药提供借款的年利率根据金河建安融资平均成本确定为不超过3.50%,具体利率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在实际发生时,由交易双方签署相关协议,借款总额及利率不超过审议标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金河建安向金河制药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以金河建安融资平均成本确定为不超过3.50%,且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公司关联方对金河制药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金河制药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旨在满足金河制药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提高金河制药融资效率。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会计核算方法及独立性等方面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该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1,464.90万元(含税)。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了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为更好地支持金河制药业务的发展,金河建安向金河制药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其年化利率为不超过3.50%,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及金河制药就本次借款无需向金河建安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本次接受金河建安借款而产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8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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