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688591):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8月17日 22:06:37 中财网
原标题:泰凌微: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泰凌微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50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并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24,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7,954,83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045,168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部分首发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等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7,091,08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1.21%,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8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5年5月19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更登记证明》,公司实际为123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归属登记,归属股份数量为743,536股。

上述股份于2025年5月23日上市流通,公司股本总数由240,000,000股增加至240,743,536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02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6年5月18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实际为133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归属登记,归属股份数量为820,393股。上述股份于2026年5月25日上市流通,公司股本总数由240,743,536股增加至241,563,929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7,091,08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1.21%,全部为首发限售股,限售期为36个月。经核查,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 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 数量(股)剩余限售股 数量(股)
1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17,861,9407.39%17,861,9400
2上海凌析微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5,526,0002.29%5,526,0000
3北京中域昭拓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3,703,1401.53%3,703,1400
合计27,091,08011.21%27,091,080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
1首发限售股27,091,08036个月
合计27,091,08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泰凌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钱艳燕 杨肖璇2026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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