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同新材(92075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920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6-070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20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67。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6年8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4.4%股份的股东卫晓洪、蔡波涛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议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件》,提请在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议案一:《关于提名陈春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股东卫晓洪、蔡波涛共同提名陈春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机制选举”,因此将该临时提案合并至公司已公告议案1.00《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卫晓洪、蔡波涛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卫晓洪、蔡波涛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8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调整后的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
上述第1-3项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1.00、2.00、3.00);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五、 备查文件 《关于提议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件》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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