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00240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17日 20:18:56 中财网
原标题:嘉欣丝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0人,代表股份250,039,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5%。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249,032,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获得选举票数 表决 结果
   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01《关于选举周国建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49,216,56299.67%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4,706,09185.12%当选
1.02《关于选举徐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49,108,83499.63%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4,598,36383.17%当选
1.03《关于选举刘光芒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49,215,21599.67%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4,704,74485.10%当选
1.04《关于选举刘卓明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49,219,20599.67%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4,708,73485.17%当选
1.05《关于选举周国胜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49,215,20999.67%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4,704,73885.10%当选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2.01《关于选举潘煜双女士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49,045,94099.60%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4,535,46982.03%当选
2.02《关于选举姚武强先生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49,046,23999.60%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4,535,76882.04%当选
2.03《关于选举孔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49,046,24099.60%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4,535,76982.04%当选
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国建先生、徐鸿先生、刘光芒先生、刘卓明先生、周国胜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潘煜双女士、姚武强先生、孔冬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期均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会人员资格及股东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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