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ETF华夏 (159082): 华夏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时间:2026年08月17日 20:02:34 中财网

原标题:化工ETF华夏 : 华夏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华夏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26年8月21日
公告日期:2026年8月18日
目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1
二、基金概览............................................................................................................................. 1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1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3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4
六、基金合同摘要....................................................................................................................11
七、基金财务状况....................................................................................................................11
八、基金投资组合....................................................................................................................12
九、重大事件揭示....................................................................................................................16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16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16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17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18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华夏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华夏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公告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基金概览
1、基金名称:华夏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简称:华夏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ETF
3、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化工ETF华夏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159082
5、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6年8月14日基金份额总额:203,531,212.00份。

6、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6年8月14日基金份额净值:0.9992元。

7、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03,531,212.00份。

8、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9、上市交易日期:2026年8月21日
10、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募集情况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日期: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8月7日
5、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6、发售方式: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7、发售机构
(1)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具体名单如下:爱建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长城国瑞、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通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东莞证券、方正证券、高华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民生、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海通、国投证券、国新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红塔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源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融街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麦高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申万宏源西部、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府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甬兴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2)网下现金发售机构
(i)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北京分公司,设在北京的投资理财中心进行网下现金认购。

(ii)发售代理机构
无。

9、募集资金总额及入账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03,503,000.00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28,212.00元。本次募集资金至2026年8月12日已划入本基金托管专户。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网上现金认购及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现金认购款项的利息和具体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10、基金备案情况:本公司已于募集结束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26年8月1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

11、基金合同生效日:2026年8月12日
12、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03,531,212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二)本基金上市交易的主要内容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6]1148号2、上市交易日期:2026年8月21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化工ETF华夏
5、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代码:159082
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6、本次上市交易份额:203,531,212.00份
7、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所有份额均上市交易。

8、基金资产净值的披露: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并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份额净值。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6年8月14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1,616户,(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6年8月14日,机构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为75,004,166.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36.85%;个人投资者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为128,527,046.00份,占基金总份额的63.15%。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6年8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数量区间为0。

(三)前十名持有人
截至公告日前两个工作日即2026年8月14日,本基金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名称(全称)持有基金份额 (份)占总份额比例 (%)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000,476.006.88%
2上海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正和2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0,000,777.004.91%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000,622.003.93%
4招商期货有限公司8,000,155.003.93%
5郑志国7,001,030.003.44%
6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000,544.003.44%
6上海犇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犇牛稳 进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000,544.003.44%
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000,136.003.44%
9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6,000,408.002.95%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6,000,408.002.95%
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6号院北辰中心C座5层
法定代表人:邹迎光
总经理:李一梅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彬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注册资本:23800万元
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号
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

2、股权结构

3、内部组织结构与人员情况
公司设置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并根据业务需要进行了合理的人员配置。

公司业务部门主要分为投研部门、风险控制部门、营销部门、后台运作部门等。其中,投研部门主要负责投资研究、投资管理、投资交易等工作;风险控制部门主要负责投资的事前、事中、事后风险合规监控等工作;营销部门主要负责营销和市场推广等工作;后台运作部门主要负责会计估值与核算、注册登记等日常运营业务以及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4、基金管理业务情况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青岛、武汉、沈阳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北京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沪港通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首家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首批公募FOF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中日互通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商品期货ETF基金管理人、首批纳入互联互通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北交所主题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公募REITs管理人、首批浮动管理费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REITs指数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家承诺“碳中和”具体目标和路径的公募基金公司,香港子公司是首批RQFII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28年来,公司秉承“为信任奉献回报”的企业宗旨,坚持以专业、严谨的投资研究为基础,为投资人提供优质的基金产品和理财服务。凭借规范的经营管理和良好的品牌声誉,公司多次荣获境内外权威奖项。

截至目前,公司旗下管理562只公募基金,品种涵盖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股票型、指数型、QDII、FOF、公募REITs等不同类型,建立了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公募基金产品线,为各类风险偏好投资者提供便捷、专业的投资理财服务。

5、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司帆先生,硕士。2011年7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数量投资部研究员等、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3日期间)、华夏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7月3日至2025年1月13日期间)、华夏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12月29日期间)、华夏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3月27日至2026年6月11日期间)、华夏恒生港股通中国内地企业高股息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4月11日至2026年8月13日期间)等,现任华夏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7月6日起任职)、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10月21日起任职)、华夏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10月21日起任职)、华夏创业板低波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10月21日起任职)、上证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3月14日起任职)、华夏中证智能汽车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8月22日起任职)、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8月22日起任职)、华夏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8月22日起任职)、华夏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8月22日起任职)、上证医药中证机床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10月12日起任职)、华夏中证机床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5月12日起任职)、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3年9月25日起任职)、华夏中证港股通内地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1月3日起任职)、华夏中证大数据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1月23日起任职)、华夏中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4月19日起任职)、华夏中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11月26日起任职)、华夏中证全指软件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6年6月29日起任职)、华夏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6年8月12日起任职)、投资经理。

(二)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6.4516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1987]14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25号
联系人: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
联系电话:4006800000
传真:010-85230024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本行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并以屡创中国现代金融史上多个第一而蜚声海内外,为中国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07年4月,本行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A+H股同步上市。

本行依托中信集团“金融+实业”综合禀赋优势,以全面建设“四有”银行、跨入世界一流银行竞争前列为发展愿景,坚持“诚实守信、以义取利、稳健审慎、守正创新、依法合规”,以客户为中心,通过实施“五个领先”银行战略,打造有特色、差异化的中信金融服务模式,向政府与机构客户、企业客户和同业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国际业务、交易银行业务、托管业务、金融市场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财富管理业务、个人信贷业务、信用卡业务、私人银行业务、养老金融业务、出国金融业务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全方位满足政府与机构、企业、同业及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

截至2025年末,本行在国内153个大中城市设有1,484家营业网点,在境内外下设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信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尔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家附属机构。其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澳门、纽约、洛杉矶、新加坡和中国内地设有28家营业网点、2家商务理财中心及1家私人银行中心。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和境内设有3家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全资理财子公司。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与百度联合发起设立的国内首家独立法人直销银行。阿尔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哈萨克斯坦设有7家营业网点和1家私人银行中心。

本行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始终在党和国家战略大局中找准金融定位、履行金融职责,坚持做国家战略的忠实践行者、实体经济的有力服务者和金融强国的积极建设者。成立38年来,本行已成为一家总资产规模突破10万亿元、员工人数超6.7万名,“全球银行品牌价值500强”榜单中排名第19位,以27.2%的增幅居中国内地银行第一;一级资本在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银行排名”中位列第18位。荣膺英国《银行家》杂志“2025年中国年度银行”大奖。

2、主要人员情况
吕天贵,本行党委副书记、行长、首席合规官。曾任本行信用卡中心党委委员、总裁助理、副总裁、党委书记、总裁,总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私人银行部总经理,总行业务总监、党委委员、副行长,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阿尔金银行董事,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此前,曾在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工作。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胡罡先生,中信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胡先生现同时担任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胡先生曾任本行长沙分行筹备组副组长、长沙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重庆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书记、行长,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及本行首席风险官、批发业务总监、风险总监。此前,胡先生曾先后就职于湖南省检察院政治部,于湖南省委办公厅人事处任副主任科员,于湖南众立实业集团公司下属北海湘房地产开发公司任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下属鸿都企业公司任副董事长,于湖南长沙湘财城市信用社任董事长。胡先生拥有近三十年中国银行业从业经验,毕业于湖南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王坚先生,中信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王先生1993年在中信实业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参加工作,2008年8月任中信银行南京分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2010年2月任中信银行南京分行金融同业部总经理,2016年6月调入总行授信审批部,先后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3年4月任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行长,2026年6月任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待获得基金从业资格并履行备案程序后正式履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2004年8月18日,中信银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取得基金托管人资格。中信银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托管人职责。

截至2026年二季度末,中信银行托管447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基金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DII等其他托管资产,托管总规模达到20.23万亿元人民币。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王海彦
联系人:蒋燕华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截至公告前两个工作日即2026年8月14日,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表如下(未经审计):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2026年 8月 14日
资产: 
货币资金162,741,761.95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40,594,148.40
其中:股票投资40,594,148.40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其他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28,212.00
资产总计203,364,122.35
负债和净资产2026年 8月 14日
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1,672.11
应付托管费557.37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投资顾问费-
应交税费-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1,751.40
负债合计3,980.88
净资产: 
实收基金203,531,212.00
未分配利润-171,070.53
净资产合计203,360,141.47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203,364,122.35
注:报告截止日2026年8月14日,基金份额净值0.9992元,基金份额总额203,531,212.00份。

八、基金投资组合
本基金目前仍处于建仓期,在上市首日前,基金管理人将使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截至2026年8月14日(本基金合同自2026年8月12日起生效,本报告期即2026年8月12日起至2026年8月14日止),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权益投资40,594,148.4019.96
 其中:股票40,594,148.4019.96
2基金投资--
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4贵金属投资--
5金融衍生品投资--
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7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162,741,761.9580.02
8其他各项资产28,212.000.01
9合计203,364,122.35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366,618.000.18
C制造业40,227,530.4019.78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40,594,148.4019.96
(三)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1、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600309万华化学53,300.003,893,032.001.91
2000792盐湖股份90,000.002,544,300.001.25
3000408藏格矿业22,200.001,724,052.000.85
4002709天赐材料40,500.001,598,535.000.79
5600160巨化股份38,300.001,561,491.000.77
6600989宝丰能源62,400.001,428,336.000.70
7002407多氟多33,800.001,323,608.000.65
8002648卫星化学47,800.001,207,428.000.59
9600426华鲁恒升54,600.001,125,306.000.55
10601208东材科技22,900.001,092,559.000.54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28,212.00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8,212.00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九、重大事件揭示
2026年8月13日发布华夏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托管基金资产。

(二)根据《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进行监督和核查;如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将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纠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华夏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2、《华夏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3、《华夏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4、《华夏中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第一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法定代表人:邹迎光
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6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38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100年
联系电话:400-818-6666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依法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期货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等业务;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规则;
(17)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基金份额持有人洗钱风险状况,采取相应合理的控制措施;
(18)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本基金的交易、清算、估值、结算等业务;(19)委托证券经纪商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各类证券交易、证券交收,以及相关证券交易的资金交收等证券经纪服务。证券经纪服务的相关权利、义务,由基金管理人与证券经纪商签订的《证券经纪服务协议》约定为准;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对价;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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