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飞力达(300240):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续期及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8月17日 19:21:30 中财网
原标题:飞力达: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续期及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力达 公告编号:2026-04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续
期及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续期及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7月5日和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同芯聚联供应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同芯”)因投资建设“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需要,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800万元的项目贷款,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4年(含4年)。为保障东莞同芯资金需求及业务顺利开展,公司为东莞同芯此次项目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并以东莞同芯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东莞同芯与东莞银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合同》,向东莞银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9,800万元,贷款支用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7月15日,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4年。东莞同芯以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抵押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9,000万元。公司与东莞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9,800万元。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同芯聚联供应链投资有限公司此前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的项目贷款(合同编号:东银【0019】2024年固贷字第127544号)即将到期,为保障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持续资金需求,子公司拟向该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续期,将贷款支用期限延期至该项目单笔放款之日起不超过10年,并继续以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拟继续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生效。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同芯聚联供应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临海北路73号
成立日期2023年06月0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是否提供反担保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 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6年0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68,042,777.74410,025,579.25
负债总额175,839,456.02213,903,802.76
其中:银行贷款总 额197,844,807.08235,044,543.14
流动负债总额-22,005,351.06-21,140,740.38
净资产192,203,321.72196,121,776.49
资产负债率47.78%52.17%
营业收入0.001,343,871.91
利润总额-414,406.701,169,806.46
净利润-393,584.72918,454.77
三、担保续期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自续期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担保事项: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9,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相关续期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人、银行共同协商决定,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合同、协议为准。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项目贷款续期有利于保障“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也不涉及反担保。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能够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36,553.68万元,占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5.57%。其中融资性担保金额30,286.13万元,非融资性担保金额6,267.55万元。

若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70,300万元,其中融资性担保额度42,300万元,非融资性担保额度28,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占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9.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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