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融科技(3009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915 证券简称:海融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7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666号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黄海晓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91,164,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7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0,911,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7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253,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442,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8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253,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指派曹发平、林静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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