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准激光(688826):频准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频准激光:频准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频准激光 股票代码:688826 上海频准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徐行镇徐潘路 1918号 2幢 2层 D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特别提示 上海频准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频准激光”“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6年 8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6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 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注 1:2025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6年 8月 4日)总股本; 注 2: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5.16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7.07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6.8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9.42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186.8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9.42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和“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1、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68.53%、67.78%和 69.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780.31万元、11,143.08万元和 15,124.57万元。得益于公司技术水平高、产品附加值大,以及受下游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和应用领域细分市场竞争者较少的影响,公司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且较为稳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呈快速增长趋势。若下游市场需求下降或下游应用领域细分市场竞争者大量增加,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2、营业收入规模较小、增长率有所放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4,772.14万元、29,185.72万元和 41,791.65万元,2023年-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 68.20%,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快速提高,但目前整体规模仍较小,抵御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下游科研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相较于 2022年-2024年的 90.49%有所放缓。公司存在境外销售的情况,公司外销主要以美国、欧洲市场为主,可能面临受国际贸易摩擦影响的风险。若公司在市场开拓方面不能继续突破、订单获取等方面不能持续增长、应用领域方面不能进一步拓展,或行业景气度出现下降,或国际贸易摩擦有所升级,发行人将面临营业收入增速放缓甚至下滑,而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3、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公司所处精准激光器行业以及面向的下游应用领域均属于科技创新型产业,具有典型的技术密集型特征,精准激光器的研发涉及电学、光学、器件、晶体、材料、机械等众多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研发门槛。量子科技、半导体产业等下游应用领域高速发展,对公司精准激光器产品的性能指标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公司的技术需要不断地升级迭代。如果公司不能紧跟国内外先进精准激光技术的发展趋势,不能持续加强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不能持续取得技术突破,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实现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届时公司将面临因无法保持持续创新能力而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4、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量子科技和半导体领域。量子科技和半导体产业均为我国重点支持的行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对行业及公司业务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若未来国家对量子科技和半导体相关产业政策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下游行业的发展规划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或行业需求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量子科技产业作为未来产业之一,具备深厚的发展潜力,但目前量子科技相关技术路线尚未收敛、产品应用有待发掘,若与激光应用相关的量子计算技术路线发展不及预期,甚至被不需要激光应用的技术路线所淘汰,则将对精准激光需求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历史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具体承诺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享有。 (四)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已审议通过《上海频准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议案,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和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具体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九节投资者保护”之“三、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内容。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6年 6月 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上海频准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3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频准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89号)同意,本公司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频准激光 A股总股本为 4,0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761.7762万股于 2026年 8月 18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频准激光”,证券代码为“688826”。 二、公司股票上市基本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6年 8月 18日 (三)股票简称:频准激光,扩位简称为“频准激光” (四)股票代码:688826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00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000.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61.7762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238.2238万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88.6498万股,具体情况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情况”之“七、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关内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关内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参与战略配售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24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95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2、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49.5740万股。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 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项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 1亿元”。 (二)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1,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 186.88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000.00万股,发行完成后的总市值为 74.7520 亿元,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公司 2024年度和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1.143.08万元和 15,124.57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00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为 41,791.65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综上,公司满足所选定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张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4.71%的股权,通过上海光团控制公司 7.33%的股权,张磊先生合计控制公司 62.04%股权,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磊先生,身份证号码:3710831986********,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 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14年 6月至 2018年 10月,任中科院上海光机所副研究员;2017年 11月至 2024年 5 月,任频准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24年 5月至 2024年 12月,任频准有限董 事长、总经理;2024年 1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 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如下: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无监事。核心技术人员共 5名成员,为张磊、付小虎、潘伟巍、赵儒臣和董金岩,均为本公司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 上海驭光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跟投机构为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5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200.00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 2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188.6498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 18.86%。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二)保荐人子公司跟投情况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