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力锂能(301152):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
时间:2026年08月16日 16:21:51 中财网 |
|
原标题: 天力锂能: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52 证券简称: 天力锂能 公告编号:2026-045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内容涉及调整公司2023年至2025年度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资本公积等,并对应调整上述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2、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也不会导致已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期末净资产为负。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更正,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原因
1、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自查,发现2023年度及2024年度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与第三方签订锂盐、光伏支架设备相关采购合同、以及银行存单质押等方式形成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此前未予完整确认。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补充确认202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500万元,补充确认202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135.7678万元,同时调整相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事项作为前期会计差错处理。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调整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的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并对应调整2023年度、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2、合并雅安天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与成都瑞航高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瑞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受让成都瑞航持有雅安天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天蓝”)55.00%股权。成都瑞航认缴出资4,950.00万元,已实缴出资1,947.648万元,收购对价1,947.648万元。购买日雅安天蓝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3,236,649.52元,因此项合并形成商誉6,239,830.48元。
经公司自查与审慎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瑞庆能够对成都瑞航实际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补充认定成都瑞航为关联方。
由此公司于2023年购买雅安天蓝55%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需对产生的商誉6,239,830.48元进行修正,并对应调整2023年、2024年、2025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3、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已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开展专项鉴证工作。
二、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上述期间的财务报表,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影响如下:(除特殊注明外,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1、对 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 72,150,424.95 | -5,000,000.00 | | 80,023,870.75 | 5,000,000.00 | | 115,608.12 | -115,608.12 | | 1,343,154,393.28 | -115,608.12 | | 3,173,995,262.59 | -115,608.12 | | 1,957,709,188.44 | -6,239,830.48 | | -167,219,050.39 | 6,124,222.36 | | 1,943,542,943.90 | -115,608.12 | | 1,977,368,949.75 | -115,608.12 | | 3,173,995,262.59 | -115,608.12 |
(2)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 -154,613,564.93 | 6,124,222.36 | | -544,815,681.24 | 6,124,222.36 | | -543,114,059.74 | 6,124,222.36 | | -503,220,471.51 | 6,124,222.36 | | | | | -503,220,471.51 | 6,124,222.36 | | | | | -501,651,793.20 | 6,124,222.36 | | -521,498,768.23 | 6,124,222.36 | | -519,930,089.92 | 6,124,222.36 | | | | | -4.11 | 0.05 | | -4.11 | 0.05 |
(3)对202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 |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 758,824,451.78 | -5,000,000.00 | | 90,224,541.91 | 5,000,000.00 |
2、对 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 212,465,510.59 | -5,000,000.00 | | 1,003,212,255.12 | 5,000,000.00 |
(2)对2023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 |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 181,563,809.46 | -5,000,000.00 | | 94,424,545.29 | 5,000,000.00 |
3、对 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 60,677,838.47 | -1,357,678.00 | | 75,665,928.13 | 1,357,678.00 | | 112,059.43 | -112,059.43 | | 1,223,057,232.04 | -112,059.43 | | 2,780,846,005.39 | -112,059.43 | | 1,957,709,188.44 | -6,239,830.48 | | -629,302,039.11 | 6,127,771.05 | | 1,399,682,574.61 | -112,059.43 | | 1,427,168,445.27 | -112,059.43 | | 2,780,846,005.39 | -112,059.43 |
(2)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 -174,883,436.61 | 3,548.69 | | -514,115,189.61 | 3,548.69 | | -522,754,177.74 | 3,548.69 | | -480,781,158.69 | 3,548.69 | | | | | -480,781,158.69 | 3,548.69 | | | | | -466,076,168.01 | 3,548.69 | | -458,302,204.77 | 3,548.69 | | -443,597,214.09 | 3,548.69 |
(3)对2024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 |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 118,921,299.56 | 51,000,000.00 | | 840,362,509.71 | 51,000,000.00 | | 862,754,441.92 | -19,886,000.00 | | 174,290,609.50 | 70,886,000.00 | | 1,145,629,270.82 | 51,000,000.00 |
4、对 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4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 |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 33,876,219.15 | 51,000,000.00 | | 386,003,733.91 | 51,000,000.00 | | 358,209,593.09 | -11,900,000.00 | | 138,271,139.08 | 62,900,000.00 | | 554,842,224.64 | 51,000,000.00 |
5、对 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2025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 1,860,087,394.50 | -6,239,830.48 | | -830,778,399.61 | 6,239,830.48 |
(2)对2025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 -76,916,304.83 | 112,059.43 | | -200,745,201.55 | 112,059.43 | | -206,126,361.37 | 112,059.43 | | -216,975,559.96 | 112,059.43 | | | | | -216,975,559.96 | 112,059.43 | | | | | -201,476,360.50 | 112,059.43 | | -215,276,086.96 | 112,059.43 | | -199,776,887.50 | 112,059.43 |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定期报告非财务部分更正事项
(一)《2023年年度报告》的更正
1、《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更正前:
预付资金被实际用于增资公司控股股东王瑞庆参股的其他企业,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报告期内,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600万元。
面对上述问题,公司整改措施如下:公司督促解决变相占用资金及占用费用的偿还问题;控股股东王瑞庆已于2023年10月27日前全部偿还涉及的占用资金;公司管理层敦促公司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王瑞庆收取其变相占用期间的资金占用费,从而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继续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实施。
除上述资金占用外,未发现公司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重大违规事项,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法规变化及时修订制度,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有效性,科学决策,稳健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更正后:
经自查,2022年11月,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采购预付款,但采购协议未执行,预付资金被实际用于增资公司控股股东王瑞庆参股的其他企业,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报告期内,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100万元。
面对上述问题,公司整改措施如下:公司督促解决变相占用资金及占用费用的偿还问题;控股股东王瑞庆已于2024年4月25日前全部偿还涉及的占用资金;公司管理层敦促公司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王瑞庆收取其变相占用期间的资金占用费,从而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继续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实施。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法规变化及时修订制度,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有效性,科学决策,稳健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更正前:
2022年11月,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采购预付款,但采购协议未执行,预付资金被实际用于增资公司控股股东王瑞庆参股的其他企业,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报告期内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600万元。
更正后:
2022年11月,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采购预付款,但采购协议未执行,预付资金被实际用于增资公司控股股东王瑞庆参股的其他企业,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报告期内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4,100万元。
单位:万元
| 股东
或关
联人
名称 | 关联
关系
类型 | 占用
时间 | 发生
原因 | 期初
数 | 报告
期新
增占
用金
额 | 占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净资
产的
比例 | 报告
期偿
还总
金额 | 期末
数 | 占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净资
产的
比例 | 截至
年报
披露
日余
额 | 预计
偿还
方式 | 预计
偿还
金额 | 预计
偿还
时间
(月
份) | 是否
无可
行的
解决
方案
或者
虽提
出解
决方
案但
预计
无法
在一
个月
内解
决 | | 王瑞
庆 | 控股
股东 | 2023
年度 | 资
金拆
借本
金 | 3,60
0.00 | 500.
00 | 0.26
% | 3,60
0.00 | 500.
00 | 0.26
% | 0.00 | 现金
清偿 | 0.00 | | 否 | | 合计 | 3,60
0.00 | 500.
00 | 0.26
% | 3,60
0.00 | 500.
00 | 0.26
% | 0.00 | | 0.00 | | | | | | | 相关决策程序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
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
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2022年11月,公司向供应商支付采购预付款,但采购协议未执行,预付资金被实际用
于增资公司控股股东王瑞庆参股的其他企业,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报告期
内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600万元。2023年控股股东通过公司与第三方签订锂盐相关
采购合同,预付账款10,000万元,其中500万元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表》 | | | | | | | | | | | | |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
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的专
项审核意见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金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二)《2024年年度报告》的更正
1、《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更正前: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65号),根据决定书内容,公司控股股东王瑞庆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占用资金金额分别为3600万元、3000万元,同时督促公司及时解决变相占用资金及占用费用的偿还问题。
控股股东王瑞庆已于2023年10月27日前全部偿还涉及的占用资金,公司管理层敦促公司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王瑞庆收取其变相占用期间的资金占用费,从而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截至2024年6月27日,王瑞庆已经按照变相占用期间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813,500.00元资金占用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全部消除。
除上述资金占用外,未发现公司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重大违规事项,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法规变化及时修订制度,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有效性,科学决策,稳健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更正后: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65号),根据决定书内容,公司控股股东王瑞庆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占用资金金额分别为3600万元、3000万元,同时督促公司及时解决变相占用资金及占用费用的偿还问题。
控股股东王瑞庆已于2023年10月27日前全部偿还涉及的占用资金,公司管理层敦促公司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王瑞庆收取其变相占用期间的资金占用费,从而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截至2024年6月27日,王瑞庆已经按照变相占用期间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813,500.00元资金占用费。
经公司自查,2024年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天致力投资与第三方签订锂盐、光伏支架设备相关采购合同、以及银行存单质押的方式,共计11,088.60万元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法规变化及时修订制度,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有效性,科学决策,稳健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2024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更正前:
单位:万元
| 股东
或关
联人
名称 | 关联
关系
类型 | 占用
时间 | 发生
原因 | 期初
数 | 报告
期新
增占
用金
额 | 占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净资
产的
比例 | 报告
期偿
还总
金额 | 期末
数 | 占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净资
产的
比例 | 截至
年报
披露
日余
额 | 预计
偿还
方式 | 预计
偿还
金额 | 预计
偿还
时间
(月
份) | 是否
无可
行的
解决
方案
或者
虽提
出解
决方
案但
预计
无法
在一
个月
内解
决 | | 王瑞
庆 | 控股
股东 | 2023
年度 | 利息 | 81.3
5 | 0 | 0.00
% | 81.3
5 | 0 | 0.00
% | 0 | 现金
清偿 | 0 | | 否 | | 王瑞
庆 | 控股
股东 | 2024
年度 | 资金
拆借 | 0 | 1,00
0 | 0.70
% | 1,00
0 | 0 | 0.00
% | 0 | 现金
清偿 | 0 | | 否 | | 新乡
市新
阳光
电池
材料
有限 | 其他 | 2024
年度 | 资金
拆借 | 0 | 2,60
0 | 1.81
% | 2,60
0 | 0 | 0.00
% | 0 | 现金
清偿 | 0 | - | 否 | | 公司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81.3
5 | 3,60
0 | 2.51
% | 3,68
1.35 | 0 | 0.00
% | 0 | | 0 | | | | | | | 相关决策程序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
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
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
〔2025〕10-28号) | | | | | | | | | | | | |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
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的专
项审核意见 |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5〕10-20
号)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5〕10-28号) | | | | | | | | | | | | | |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金
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
原因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更正后:
单位:万元
| 股东
或关
联人
名称 | 关联
关系
类型 | 占用
时间 | 发生
原因 | 期初
数 | 报告
期新
增占
用金
额 | 占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净资
产的
比例 | 报告
期偿
还总
金额 | 期末
数 | 占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净资
产的
比例 | 截至
年报
披露
日余
额 | 预计
偿还
方式 | 预计
偿还
金额 | 预计
偿还
时间
(月
份) | 是否
无可
行的
解决
方案
或者
虽提
出解
决方
案但
预计
无法
在一
个月
内解
决 | | 王瑞
庆 | 控股
股东 | 2023
年度 | 利息 | | 81.3
5 | 0.06
% | 81.3
5 | 0 | 0.00
% | 0 | 现金
清偿 | 0 | | 否 | | 王瑞
庆 | 控股
股东 | 2024
年度 | 资金
拆借 | 500.
00 | 8,48
8.60 | 6.07
% | 6,50
0.00 | 2,48
8.60 | 1.78
% | 0 | 现金
清偿 | 0 | | 否 | | 新乡
市新
阳光
电池
材料
有限
公司 | 其他 | 2024
年度 | 资金
拆借 | - | 2,60
0.00 | 1.86
% | 2,60
0 | 0 | 0.00
% | - | 现金
清偿 | 0 | - | 否 | | 合计 | | | 7.98 | | | 1.78 | 0 | | 0 | | | | | |
| | 500.
00 | 11,1
69.9
5 | % | 9,18
1.35 | 2,48
8.60 | % | | | | | | | 相关决策程序 | 不适用 | | | | | | | | | |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
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
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王瑞庆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期间
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占用资金金额分别为3600万元、3000万元。截至2024年
6月27日,王瑞庆已经按照变相占用期间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813,500.00
元资金占用费。
经公司自查,2024年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天致力投资与第三方签订锂
盐、光伏支架设备相关采购合同、以及银行存单质押的方式,共计11,088.60万元构成关
联方资金占用。
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表》 | | | | | | | | | |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
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 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的专
项审核意见 | 不适用 | | | | | | | | | | |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金
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
原因 | 不适用 | | | | | | | | | | |
(三)《2025年年度报告》的更正
1、《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十六、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更正前:
2023-2025年度公司因资金往来形成共32,299.50万元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截止2024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2,352.83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3,679.58万元、尚未支付资金占用利息170.56万元,共计3,850.14万元。
截止本报告日,前述款项已全部归还。
公司已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除上述资金占用外,未发现公司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重大违规事项,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法规变化及时修订制度,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有效性,科学决策,稳健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更正后:
2023-2025年度公司因资金往来形成共32,541.69万元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截止2024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2,488.60万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3,679.58万元、尚未支付资金占用利息170.56万元,共计3,850.14万元。
截止本报告日,前述款项已全部归还。
公司已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除上述资金占用外,未发现公司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重大违规事项,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根据法规变化及时修订制度,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有效性,科学决策,稳健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2025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更正前:
单位:万元
| 股东
或关
联人
名称 | 关联
关系
类型 | 占用
时间 | 发生
原因 | 期初
数 | 报告
期新
增占
用金
额 | 占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净资
产的
比例 | 报告
期偿
还总
金额 | 期末
数 | 占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净资
产的
比例 | 截至
年报
披露
日余
额 | 预计
偿还
方式 | 预计
偿还
金额 | 预计
偿还
时间
(月
份) | 是否
无可
行的
解决
方案
或者
虽提
出解
决方
案但
预计
无法
在一
个月
内解
决 | | 王瑞
庆 | 控股
股东 | 2025
年度 | 资
金拆
借利
息 | 2,35
2.83 | 128.
22 | 0.11
% | 1,19
0.52 | 1,29
0.53 | 1.08
% | 0 | | | | 否 | | 新乡
市新
阳光
电池
材料
有限
公司 | 其他 | 2025
年度 | 资金
拆借
本金
及利
息 | | 12,7
26.8
9 | 10.5
0% | 10,1
67.2
7 | 2,55
9.61 | 2.13
% | 0 | | | | 否 | | 王瑞
庆、
李轩 | 控股
股东 | 2025
年1
月7
日至
3月
28日 | 资
金拆
借本
金及
利息 | | 4,02
6.67 | 3.36
% | 4,02
6.67 | 0 | 0.00
% | 0 | | | | 否 | | 合计 | 2,35
2.83 | 16,8
81.7
7 | 13.9
7% | 15,3
84.4
7 | 3,85
0.14 | 3.21
% | 0 | | 0 | | | | | | | 相关决策程序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
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
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清偿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 | | | | | | | | | | |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
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的专
项审核意见 |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说明》、《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 | | | | | | | | | | | |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金
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
原因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更正后:
单位:万元
| 股东
或关
联人
名称 | 关联
关系
类型 | 占用
时间 | 发生
原因 | 期初
数 | 报告
期新
增占
用金
额 | 占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净资
产的
比例 | 报告
期偿
还总
金额 | 期末
数 | 占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净资
产的
比例 | 截至
年报
披露
日余
额 | 预计
偿还
方式 | 预计
偿还
金额 | 预计
偿还
时间
(月
份) | 是否
无可
行的
解决
方案
或者
虽提
出解
决方
案但
预计
无法
在一
个月
内解
决 | | 王瑞 | 控股 | 2025 | 资 | 2,48 | 128. | 0.11 | 1,32 | 1,29 | 1.08 | 0 | | | | 否 | | 庆 | 股东 | 年度 | 金拆
借本
金及
利息 | 8.60 | 22 | % | 6.29 | 0.53 | % | | | | | | | 新乡
市新
阳光
电池
材料
有限
公司 | 其他 | 2025
年度 | 资金
拆借
本金
及利
息 | | 12,8
33.3
1 | 10.7
0% | 10,2
73.6
9 | 2,55
9.61 | 2.13
% | 0 | | | | 否 | | 王瑞
庆、
李轩 | 控股
股东 | 2025
年1
月7
日至
3月
28日 | 资
金拆
借本
金及
利息 | | 4,02
6.67 | 3.36
% | 4,02
6.67 | 0 | 0.00
% | 0 | | | | 否 | | 合计 | 2,48
8.60 | 16,9
88.2
0 | 14.1
7% | 15,6
26.6
5 | 3,85
0.14 | 3.21
% | 0 | | 0 | | | | | | | 相关决策程序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
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
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表》 | | | | | | | | | | | | |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
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占用的专
项审核意见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金
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
原因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三、具体更正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更正涉及的主要事项为:调整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资本公积等,并对应调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及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相关项目和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次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也不会导致期末净资产为负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公司各报告期盈亏性质不会发生改变。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尤尼泰振青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尤振专审字[2026]第0456号)。
尤尼泰振青认为: 天力锂能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 天力锂能2023年度、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尤尼泰振青出具的《关于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8月 14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