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艾精工(603580):艾艾精工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预受要约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2026-064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预受要约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调整: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过渡期间内,如上市公司股份发生现金分红等除息事项,则标的股份数量不变,每股转让价格、股份转让价款金额应作相应调减(分红款项归转让方所有)。”基于前述约定,上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由每股人民币27.62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27.54元。 ●本次要约收购价格调整:根据2026年7月14日公告的《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若艾艾精工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基于前述约定,上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要约收购的价格由每股人民币27.62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27.54元。 ●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协议转让的合规性确认、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等。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以及上述事项的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控制权变更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3日,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瑞美女士与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誉升”或“收购方”)共同签署《蔡瑞美与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上海誉升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蔡瑞美女士所持有的上市公司39,188,9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7.62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082,397,418.00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以本次股份转让为前提,上海誉升拟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拟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3,080,3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1%),要约价格为人民币27.62元/股。同日,涂木林先生、蔡瑞美女士与上海誉升签署《涂木林、蔡瑞美与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预先接受要约收购的协议》(以下简称“《预受要约协议》”),涂木林先生不可撤销地承诺将以其所持上市公司44,1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33.75%)、蔡瑞美女士不可撤销地承诺将以其所持上市公司4,176,1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3.20%)分别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并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未经上海誉升书面同意,涂木林先生、蔡瑞美女士不得撤回、变更其预受要约(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与本次股份转让合称“本次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证券时报》披露的《艾艾精工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预受要约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的进展情况 (一)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预受要约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6年8月14日,公司收到涂木林、蔡瑞美的通知,其与上海誉升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预受要约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6年8月14日,蔡瑞美与上海誉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 (1)转让方与受让方于2026年7月13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方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39,188,9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29.99%)以及该等标的股份对应的和由此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 (2)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上市公司总股本130,67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2元(含税)。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定义 本协议使用的术语,除各条款另有约定外,与《股份转让协议》的定义相同。 2、本次股份转让价格的调整 (1)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7.4款的约定,“过渡期间内,如上市公司发生送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拆分或合并、缩股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标的股份的数量相应调整,但标的股份占上市公司的股本总数的比例和转让总价不做调整;如上市公司股份发生现金分红等除息事项,则标的股份数量不变,每股转让价格、股份转让价款金额应作相应调减(分红款项归转让方所有)。”基于前述约定,上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由每股人民币27.62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27.54元。 (2)双方确认,基于调整后的每股转让价格,标的股份转让价格由人民币壹拾亿捌仟贰佰叁拾玖万柒仟肆佰壹拾捌元整(RMB1,082,397,418元)调整为人民币壹拾亿柒仟玖佰贰拾陆万贰仟叁佰零陆元整(RMB1,079,262,306元)。 3、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1)经双方协商一致,股份转让价款调整后,《股份转让协议》第3.3款款项金额不变。 4、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为《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本协议的约定如与《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 (2)本协议自转让方签字,受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②《预受要约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6年8月14日,涂木林、蔡瑞美与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署《预受要约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 (1)甲方与乙方于2026年7月13日签署了《涂木林、蔡瑞美与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预先接受要约收购的协议》(以下简称“《预受要约协议》”),拟接受乙方本次要约收购。 (2)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上市公司总股本130,673,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2元(含税)。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为此,各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1、定义 本协议使用的术语,除各条款另有约定外,与《股份转让协议》的定义相同。 2、本次要约收购的内容 (1)根据2026年7月14日公告的《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若艾艾精工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基于前述约定,上市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要约收购的价格由每股人民币27.62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27.54元。 (2)根据前述调整,《预受要约协议》第2.1款修改为:“乙方拟发出的要约收购核心内容如下:以本次股份转让为前提,乙方拟向除其自身外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以本次股份转让相同的价格(即每股人民币27.54元),通过部分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13,080,38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10.01%)。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预定数量的,不影响本次要约收购的效力,乙方将根据本次要约收购的约定条件购买上市公司股东预受的全部股份。” 3、各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1)本协议为《预受要约协议》的补充,本协议的约定如与《预受要约协议》的约定存在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以《预受要约协议》的约定为准。 (2)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尽职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出让方已经收到上海誉升出具的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通知。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协议转让的合规性确认、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相关手续等。上述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以及上述事项的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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