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003013):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梁树林先生提供的相 关资料,我们认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梁树林先生已取得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综上所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梁树林 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本公司董事 会审议。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8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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