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000001):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6-03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6年8月3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在本行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2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冀光恒、郭晓涛、付欣、蔡方方、项有志、杨志群、吴志攀、刘峰、潘敏、张杰和杨运杰共12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等方式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本行董事长谢永林主持,本行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行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2,650.37亿元。2026年上半年,本行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1.43亿元,6月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816.39亿元。本行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6.96亿元,扣除2026年上半年发放的“平银优01”优先股股息人民币8.74亿元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人民币6.81亿元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1.41亿元。本行2026年中期作如下利润分配: 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本行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以本行202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9,405,918,1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32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02%,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80%。 在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本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本行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本需求等因素,兼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行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第三支柱报告》。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建议》。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军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军先生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上述任职须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 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王军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八、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机构发展规划(2026-2028年)》。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王军先生简历 王军先生,1977年出生,西安交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王军先生于2003年5月至2006年11月,历任光大银行西安高新支行客户经理、公司业务部负责人、行长助理;2006年11月至2008年7月,历任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贸易金融部总经理助理、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8年7月至2013年1月,任光大银行西安高新支行行长;2013年3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行长;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任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行长;2019年8月至2023年12月,任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行长;2023年12月至2025年3月,任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行长;2025年3月至今,任平安银行总行党委委员;2025年5月至今,任平安银行总行行长助理。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王军先生与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行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行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备担任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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