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谱(00287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经审核,本次提名王小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王小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王小军先生具有多年财务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能力和职业素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王小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张秀兰 陶浩略 陈志华 2026年8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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