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002116):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6-03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7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召 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归属于第三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归属于第二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未达 到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45,462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7,386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离职或者 退休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该6名激励对 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6,515股。 综上,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499,363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558,952,858股变更为558,453,495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55,895.2858万元变更为55,845.3495万元。公司股本总数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30日 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6-031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 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 9:00-15: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杨艳卫 联系电话:021-64314018 邮政编码:200031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宝庆路21号 电子邮箱:haisum@haisum.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6-031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 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 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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