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微(688620):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时间:2026年08月14日 21:06:40 中财网
原标题:安凯微: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20 证券简称:安凯微 公告编号:2026-035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分别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分别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NORMANSHENGFAHU(胡胜发)[以下简称“胡胜发”]先生、薛广平先生、苏东先生;
2、独立董事:张荟女士、薛军先生、王有柱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庞博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董事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23日、2026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及《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胡胜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具体情形如下:

序号专门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委员
1战略委员会胡胜发先生薛军先生、薛广平先生
2审计委员会张荟女士薛军先生、苏东先生
3提名委员会王有柱先生胡胜发先生、薛军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薛军先生胡胜发先生、王有柱先生
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张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聘任情况如下:
1、总经理:胡胜发先生
2、副总经理:王彦飞先生、薛广平先生、李瑾懿女士、徐畅先生
3、财务负责人:邓春霞女士
4、董事会秘书:李瑾懿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袁润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胡胜发先生、薛广平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其余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原非独立董事王彦飞先生、HINGWONG(黄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其中王彦飞先生将担任公司副总经理,HINGWONG(黄庆)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原独立董事张海燕女士、邰志强先生、李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原副总经理汤锦基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瑾懿
联系电话:020-32219000
电子邮箱:ir@anyka.com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博文路107号安凯微电子H大厦
特此公告。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彦飞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1年,任中望商业机器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1年9月至2020年9月,历任安凯(广州)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原名“安凯(广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有限”)软件工程师、先进技术研发中心图像部经理、先进技术研发中心技术总监;2020年9月至2026年8月,任安凯微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彦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广州凯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12.50%的股权、持有广州凯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13%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王彦飞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彦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李瑾懿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香港中文大学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8月至2017年7月,历任安凯有限文秘与法务部经理、人力资源及法务部总监;2017年7月至2020年9月,任安凯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安凯微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董事会召开日,李瑾懿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广州凯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12.50%的股权、持有广州凯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83%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李瑾懿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瑾懿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瑾懿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徐畅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中南大学学士学位,本科学历。2004年6月至2020年9月,历任安凯有限软件工程师、固件部经理、系统平台研发中心总监;2020年9月至今,任安凯微系统平台研发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广州凯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12.50%的股权、持有广州凯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5%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徐畅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徐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邓春霞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西南交通大学学士学位,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9年至2002年,任广州明珠电力设备服务有限公司会计;2002年9月至2020年9月,历任安凯有限会计、会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安凯微财务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安凯微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春霞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广州凯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12.50%的股权、持有广州凯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17%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之外,邓春霞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邓春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袁润女士,200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2023年7月参加工作,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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