颀中科技(688352):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4 转债代码:118059 转债简称:颀中转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余成强先生提交的辞任报告,为落实《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余成强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 余成强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辞职后,余成强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余成强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为落实《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余成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余成强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成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24,195股,其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相关承诺。 余成强先生已依据《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余成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傅庶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于鑫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于鑫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于鑫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于鑫先生于2017年3月至2026年3月,任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具备8年以上的金融领域相关从业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能够明确区分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于鑫先生兼任公司证券管理部总监,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能够明确区分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四、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于鑫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认为于鑫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于鑫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于鑫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于鑫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于鑫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88185678 电子邮箱:irsm@chipmore.com.cn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凤里街166号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于鑫先生简历 于鑫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科学士。2012年7月至2016年底,任京东方科技集团产品经理;2017年3月至2026年3月,任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6年4月至今,任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总监。 于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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