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港科技(603499):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31日以微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3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独立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彭娟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公司5月审议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议案时,以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开展合规条件自查。鉴于本次公司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并同步将本次发行合规性审核的财务数据期间更新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6月,因审核期间发生变动,故重新对公司发行条件进行全面自查。 经审议,会议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8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7,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8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00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公司同步修订并编制了《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公司同步修订并编制了《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公司确定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步修订并编制了《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同步修订并编制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赵平、彭娟、陈少军 2026年8月1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