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301297):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17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17512号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富乐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富乐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富乐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富乐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富乐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富乐德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2年公开发行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号),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48元,共计募集资金71,740.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980.5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5,760.2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03.6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256.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42号)。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2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竞价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939,83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5.67元,共计募集资金78,259.38万元,坐扣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费、承销费62,180,395.18元(含税)(其中,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财务顾问费、承销费含税金额55,544,000.00元及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承销费含税金额6,636,395.1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2,041.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审计费、发行登记及其他费用413.74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7,219.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43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2022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2。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2022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5月23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实施以来,主要完成了建设用地平场、完成主体基建工程的建设和施工,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宿舍楼及设备附属用房等建设,同时完成了少部分生产设备的购置。本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终止主要原因如下:(1)近年来,国内显示面板下游市场需求下降,我国大陆LCD、OLED厂商产能扩张明显放缓,相关面板制造领域精密洗净与再生处理行业产品价格不断回落,终端市场波动较大。“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四川富乐德公司,其业务区域辐射西南地区,主要客户为区域内显示面板企业。因面板显示市场景气度未明显回升,下游客户需求乏力,“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不足。(2)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在公司现有产能可以满足为显示面板制造客户的生产设备提供全面的清洗再生及增值服务的前提下,为保障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不再继续投资建设“陶瓷热喷涂产品维修项目”。 2.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2022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原因系: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使用完毕,超过承诺的部分系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1.2022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根据2023年6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18.87万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22.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126号)。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根据2026年4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25.31万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69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2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及分析检测中心扩建项目属于研发类型项目并不直接产生新增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半导体功率模块(高性能氮化硅)陶瓷基板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宽禁带半导体复合外延衬底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新增收入和利润,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1.2022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陶瓷熔射及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且处于投产早期,项目部分投产产线虽已产生经济效益,但并未达到预期效益。 2.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9亿元,含本数)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2022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2022年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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