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688300):联瑞新材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4 转债代码:118064 转债简称:联瑞转债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77号)同意注册,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95,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950,000张(695,000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6,345,047.1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654,952.8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14日全部到位,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6]25007510111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使用管理与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于2026年1月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朐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联瑞新材(连云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联瑞”)、国泰海通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另外,为满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公司还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结算。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总投入人民币54,013,721.48元,其中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日前投入资金总额人民币204,540.00元,未纳入本项目募集资金需求;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345,047.16元(不含增值税),其中保荐承销费4,245,283.02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为人民币571,462.26元(不含增值税)。 截至2026年1月14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4,013,721.48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53,809,181.48元;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71,462.26元(不含增值税),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71,462.26元(不含增值税)。 2026年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6年1月14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53,809,181.48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71,462.2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华兴专字[2026]25007510122号”《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实际转出49,958,406.91元至自有资金账户以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44,500,000.00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公司未超募,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未超募,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24,000万元用于实施“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公司以增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连云港联瑞提供24,000万元募集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连云港联瑞的注册资本由35,000万元增加至59,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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