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辰光(300570):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6年08月14日 20:06:54 中财网
原标题:太辰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9月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自公司相关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肖湘杰先生、侯丹先生、李彦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楼永辉先生、周新黎女士、李继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周新黎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丰富的财务会计专业从业经验,符合独立董事专业任职要求。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上述候选人经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2、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致民先生,195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至1986年任职于中日(深圳)租赁有限公司翻译及营业部长;1986年至2000年先后任职于深圳市中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中和光学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中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2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致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31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4%),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此外,张致民先生之姐张映华女士为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张致民先生之妻蔡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致民先生之外甥蔡乐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张致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张艺明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动控制专业工学硕士。1989年7月至1992年5月任深圳荣生企业有限公司工程师;1992年至1995年任深圳中和光学有限公司生产部长;1996年至1997年任职于深圳市三德楼宇自控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至2000年任职于深圳市太辰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12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艺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823,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3%),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9,767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张艺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肖湘杰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机械专业。1992年至2001年先后任职于深圳金达科技中心研发工程师、深圳中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Caterpillar(卡特彼勒)维修中心经理; 2001年 11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设备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湘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7,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8,5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肖湘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侯丹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工学硕士。2001年至2007年分别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深圳市赛格导航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07年8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技术总监、技术开发部和光纤传感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丹先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6,65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2 3.2.3 3.2.4
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条及第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李彦毅先生,1951年生,中国香港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5
中文秘书专业。 年至今先后任广东汕头经济特区旅游集团总公司企业部干事、食品工贸公司经理、澳大利亚华暘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金力国际贸易公司董事长、香港华暘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彦毅先生通过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823,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7%)。除在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新黎女士,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2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四川圣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管。2003年12月至2007年1月任四川西星实业集团财务副经理;2007年2月至2018年8月任四川赛思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深圳盈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派拟挂牌新三板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7月至2021年9月,深圳市盛景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1年10月至2023年5月,惠州市特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副总监、董办主任;2023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税立方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人;2021年至今任珠海云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玩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新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楼永辉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师。

2004年7月至2007年9月为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2007年11月至2009年9月,任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9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年1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9月至今,任湖南华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楼永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李继伟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研究2005 4 2015 2
生学历,有丰富的通信行业和新能源行业工作经验。 年 月至 年 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部长,2015年3月至2026年6月历任远景能源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壁虎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深圳融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6年5月至今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继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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